- 网络营销其实很简单:15位业界知名专家布道互联网营销
- 童佟 杜鹏 蔡京通 张瑞玲 佟晓多 唐克
- 1486字
- 2025-02-23 12:08:16
互动环节
提问:您好,我是人民大学的在职硕士。我跟人大的彭兰老师一直在讨论一个问题,微博到底需不需要规定140个字,我想听听您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栾轶玫:我之前给搜狐微博的建议就是不要限制发表字数为140个字,搜狐接受了,而且做了非常好的设置。搜狐微博可以发表的字数虽然超过了140个字,但它显示的时候只显示140个字。这样既捍卫了微博短小精悍的特点,又让你能够自由地去表述。经常有网友跟我抱怨,说以后不去其他微博上发了,因为在搜狐上发的字字珠玑,到了别的微博上还要被逼得一个字一个字精简。其实微博140个字的限制是英文的设置,进入中国还需要适当的改造。
提问:我是做网络营销策划的,我在英国学习的不是传媒专业。您是媒体方面的专家,我也是挺佩服的。刚才的丢本MM案例,关注她的人多少都觉得她是一个幸运儿,但我不知道她后面知道这是一个营销策划以后会怎么想。您是做传媒的,您会对您的学生说要对信息的来源作一个基本的辨别,但对一个不管是网络社会的公民还是真实社会的公民来说,判断这些信息太难了。
栾轶玫:我觉得营销是一种工具,我们首先不要用道德等伦理命题去“judge”它,我们先要做的是“事实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主观先行总是容易走偏的。
提问:我关注他,是因为我喜欢他。但是他做了这些事,我以后就会取消关注他,因为他骗我了。
栾轶玫:一个机构、一个人如果没有很好的内容去制造声望,一样是属于欺骗。我今天主要是基于事实判断,而道德判断在事实判断的第二个层面。如果用欺骗的方法从道德层面来讲肯定是不对的。可是我不否认这种传播的方式,因为我们传播的目的就是实现有效传播。有效传播不是卖产品那么简单,而是营销你的观点、你的理念。你用你的东西有效地影响他人,不但实现了有效传播,还实现了有效的影响。因此我一直觉得营销是传播的高端,而它作为一个工具、一个方法本身并没有带着那么多道德判断的命题。但是如果它有欺骗的手段,那当然是不对的。
提问:我是一家微博的编辑,我们跟媒体、明星合作的都是公关部。我跟公关部就是合作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他们对于微博产品本身并不了解,但是他们还去做这个产品的链接。他把这个产品推介给某个人,可能只停留在表层,并没有深入到产品,很难把产品植入到用户心中。我特别想知道您的观点是什么,谁更适合做这个工作,或者和谁搭档做这个工作更合适?我们接触了很多企业和机构,它们对外传播的媒介和传播机构有很多种,有的是公关部,有的是市场部,有的直接是销售和客服,选择的标准是看谁是接触一线,接触消费者,接触媒体的。
栾轶玫:现在确实是公关担当这个的居多。我个人认为有几个方面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是可以给公关部门培训,让他们像编辑一样,比原来更了解客户。第二,更好地设立信息客服部门,这个部门既懂一点公关,又懂一点产品。但是现在很多机构可能不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所以可能变通的办法就是第三种,用团队的形式去做,尤其是对于微博这种头等大事的产品,就要成立团队去打肉博战。
提问:现在媒体或者大型网站都在讨论微博和社会化媒体泡沫,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想法?
栾轶玫:我觉得现在微博还处于初创阶段。虽然微博在中国非常的活跃,但它有话语权的释放需求。现在我们出国开会时,经常听到很多西方的传播学者已经在讨论网络隐私的问题,讨论我们要不要更多地通过这种形式暴露出来,要如何捍卫我们的隐私。以我对中国的观察来看,我们目前还沉浸在表达狂欢、话语权释放的初级阶段,考虑到隐私的问题比较少。有的人不仅不顾忌自己的隐私,甚至在微博中也不顾忌他人的隐私。处在话语功能的释放和表达狂欢阶段的中国用户,对于微博的需求跟美国用户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