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系科的设置与发展

大学的系科设置是一门学科走向独立的重要标志。教育系科可理解为高等院校中按教育学科、教育学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研、行政组织,它既包括本科阶段招生的教育系科,也包括研究生阶段招生的教育系科。[2]

(一)初创与起步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组织建设最初主要依托于教育(学)教研室。教研室是我国高等院校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科研及教师培养等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高等院校学习苏联经验,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建立了教育学研究指导组,后改为教学研究室。教研室在高等院校日常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能加强教学工作的组织性与计划性,发挥集体力量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也能促进教师交流与合作,但这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废弛。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教育学科在高等院校中的地位重新确立,很多师范院校设立了“教育科学研究所”(见表2-1),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这些“教科所”的普遍建立,扩大了教育系科在师范院校的组织建制,汇集了大量课程与教学论研究者,他们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进教改实验,在高等院校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对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影响较大的有李秉德先生领衔的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张敷荣先生领衔的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

表2-1 1985年前我国设立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师范院校[4]

续表

为了加强课程研究和促成教材编写,教育部党组于1983年6月10日批准成立“课程教材研究所”。这是国内第一个以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为宗旨的专业研究机构,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署办公[5]。“课程教材研究所”的成立也是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该所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组织课程与教学论教材的研讨和编写,促进了研究者的交流和协作,成为引领我国课程论学科发展的重要组织机构,对高校课程与教材专门研究机构的设置起到了示范作用。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高等院校教育系科快速发展的时期,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建制较早、影响较大的是华东师范大学。1980年6月,该校通过了《1980年至1990年十年规划纲要》,规定校行政领导管理体制将采取校、院、系三级制。同年10月5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成立,院长由刘佛年校长兼任,副院长先后由瞿葆奎、金一鸣、孙殿林等担任。学院下设教育系、心理系、教育科学研究所、各系教学法教研室、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等机构。教育科学学院的成立,既能理顺内部机构关系,整合已有的资源,又能将全校的教育学科队伍组织起来,统一规划与领导,形成互相协作、分工明确的整体。1980年5月,在各系教学法教研室的基础上,教育科学学院设立了“中小学教材教法研究室”,原外语教育教学法研究室的章兼中担任研究室主任。1984年9月组建了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所[6],这是全国高等院校成立的第一个专门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法的学术机构,拥有语、数、外、史、地、生、化等多学科的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团队。1988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系也设立了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所,开展教学论学科与教学法研究。这些专门化教学与研究机构的设立,标志着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在我国高等院校的组织机构开始壮大。

(二)发展与调整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课程论的兴起与发展,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在高等院校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既是对知识的一种划分,也是我国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础。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新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该目录是在199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划分的依据。学位授予单位按本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参照本目录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依据该目录,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置“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10个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涵盖各学科的课程论、教学论,开始成为教育学中一个重要的二级学科。

世纪之交,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院校内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产生了新的变化,系科规模不断扩大,我国高等院校掀起了一次系科调整的高潮。高等院校普遍建立了学院这一中层组织机构,绝大多数高等院校的教育系更名为教育科学学院或教育学院,学科教研室则升格为系或研究所。同时,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一批综合性大学也都新成立了“教育学院”或“教育研究院”,下设“课程与教学系”或“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这一时期,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也获得了长远发展。1998年,华东师范大学合并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将原有教育科学学院进行了结构重组,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所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合并,组成了“课程教学与比较教育研究所”。为适应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1999年又成立了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该所被列为教育部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华东师范大学的实体性研究机构,由钟启泉担任研究所所长。该所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的优势,集中了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下设若干研究中心和研究室。研究人员拥有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西班牙等语种优势,同时齐备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计算机、社会科等各学科的研究方向。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经过整合,汇集了全校资源和力量,构筑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扩大了在全国的影响力。

(三)壮大与稳固阶段(21世纪初至今)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一批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目前我国超过200所大学设立了教育学院(教育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因此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机构设置,学科队伍进一步壮大。

为加快课程理论研究,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部于2000年在全国教育部六所直属重点高师院校设立了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全国又有十几所省级重点高师院校获批成立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在各省教育厅推动下,全国一大批高师院校自行设立了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截至2009年,全国各类高校设立的课程研究中心(或“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已经超过100个。这些课程研究中心(研究所)发挥高等院校社会服务职能,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咨询与指导,成为我国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的新平台。

多年来,我国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的设置过多、过细,影响了学科融合,不利于学科团队的组织。因此,高等院校管理体制改革成为教育界探讨的重点。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了大部制改革的尝试,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筹备,在整合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院、教育管理学院、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农村教育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等相关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教育学部[7],下设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教育技术学院、教育管理学院、课程与教学研究院、教师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学前教育研究所(系)、特殊教育研究所(系)、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教育心理与学校咨询研究所等14个实体性学术机构。其中,课程与教学研究院是全校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专门机构。这一改革对全国高师院校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相继成立教育学部,设立了课程与教学研究院(或课程与教学系)等学科组织机构,进一步凝聚了高师院校课程与教学论团队的实力。

此外,在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教材工作的决策部署,搭建国家级高水平课程教材专业研究平台,做好课程教材建设专业支撑,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批复,2017年12月,教育部决定设立“课程教材研究所”。该所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国家课程教材建设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拟定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参与国家统编教材的编写和审查工作;监测评估国家课程的实施效果和教材的使用情况,为地方和学校课程教材建设提供咨询和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