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要命

“制曰:向年,魏珰矫诏,逮周顺昌,激苏州民变,以杀五人而结,今岁,苏州请旌五人。

矫诏,不法也,击官,不法也,以不法对不法,可为义乎?

经查,一人为周仆,殉以私义,四人收贿买而顶罪,主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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