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宁远:送女的世界只能毁灭!

苦哈哈的农民最喜欢收集商队牛马的粪肥,因为这些牛马吃的都是好草料。...

商队穿过城内大街,很快来到宁家在冀州的商铺。

将一应商事一并托付给九叔,宁远便当了甩手少爷,并让其准备了礼物,特意指出加上两面落地镜,准备一面送给苏妲己,一面送给侯夫人。

无论哪朝哪代,讨好丈母娘都是应有之义!

一路上,宁远已经想的很明白了:

造成苏妲己悲剧的原因有许多,最根本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苏护得罪了佞臣,后者借大王欲选妃的机会,将苏妲己的名字暴露在商纣王面前。

苏护不肯也就罢了,身为八百诸侯排名前列的冀州侯,再有理智的臣子从旁劝说,纣王顾忌政治影响,也不好下死手逼迫。

但苏护公开提了反诗,性质可就变了。

商纣王名正言顺,讨伐不臣,最终苏护不得不主动送女儿进了朝歌。

二是商纣王提艳诗,得罪了女娲娘娘。女娲派轩辕坟三妖,乱大商天下。排头兵九尾妖狐,伺机寻找合适的身体和机会。

苏护送女苏朝歌,九尾狐正好趁机夺了苏妲己肉身,代替其入宫,开启了魅惑君王以乱天下的道路。

那么,关键点有两个:

一是不能让苏护公开提反诗,不能把矛盾公开化!若是兵戎相见,后果难料。苏妲己终难逃入宫的命运;

二是如果事情发展到不得不往朝歌一游的程度,宁远必须保护苏妲己,不被九尾狐夺舍!

当然,还要确保苏妲己本人不会送到商纣王身边!

否则的话,这个世界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主角送女的世界,还是毁灭吧!

“每一步都很难,先做第一件事吧。”

宁远先让掌柜准备飞往朝歌的信鸽,又向账房要来缣帛和兔毫笔,开始书写。

信鸽作为传递消息的载体,在华夏足有5000年的历史。

但在殷商时期,文字主要是甲骨文,以刀在甲骨或龟壳上刻书为主,携带不便,缣帛又太过贵重,故没有大批量的使用信鸽传递消息。

对于宁家来说,缣帛根本不是事。

而在宁远那个时代,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秦朝之时才发明了毛笔,但越来越多的证据可以推断,在殷商之时,就已经有使用动物细毛做成的毛笔。

现在,宁远可以告诉那些考古学者:你们说的都对!

就算商朝没有毛笔,有了宁远的穿越,毛笔和信鸽一道,都成了宁家用来传递重要和紧急消息之用。

不得不说,在宁远真正回复记忆之前的十余年间,他的知识已然改变了这个世界许多。

在书写了几封书信之后,宁远将苏妲己赠予的香囊一同交给了掌柜,再三叮嘱务必以最快速度送达朝歌。

宁家的商铺遍布天下,朝歌自然也不例外。

随后,宁远召来心腹大牛,细致吩咐了许久。大牛一人双马,策马扬鞭,迅速启程前往朝歌。

——希望来得及。

一切布置妥当之后,宁远在心中默念。

但实际上,宁远自己心里也明白,他介入此事的时机,已然稍晚。

此时正值四月中旬。如今的苏护,恐怕已与费仲、尤浑这两大佞臣势同水火,甚至可能早已与商纣王的关系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若是他能早早恢复记忆,或者在十余日前刚恢复记忆时,便着手布局,宁远相信挽回局势将轻而易举。

佞臣小人不就是贪图贿赂吗?

宁家通商天下,别的不多,唯独穷的就剩钱了!况且,那些收礼的佞臣小人,比起正直无私之人,更受商人的青睐。

毕竟小人收钱后,确实会办事!

事实上,根据宁远的记忆,宁老爹行商朝歌,可是费仲、尤浑的座上客——宁家没少送礼。

不夸张的说,朝歌城大部分达官贵人,都收过宁家的礼。

也就是王叔比干等忠正之臣,从不收礼,也不办事。只要宁氏商铺合法经营、正常缴税即可。

不过,现在多想无益。

毕竟昨日之前,宁远也没想到,他的冀州之行,会偶遇苏妲己,甚至后者对自己一见钟情,一吻定情。

既如此,就让他这个穿越者,在《封神》故事的开篇,截胡苏妲己吧!

宁氏行商素来有自己的一套章法,无需宁远这位大少爷亲自操劳。

换言之,在宁九叔眼中,此时大侄子最紧迫的任务,便是立刻携带厚礼前往冀州侯府,力争早日将侯府的郡主千金,迎为宁家大少爷的贤内助!

不,压根不需要这位郡主做什么,只要她肯进宁家门,宁家上下定把她当成女娲娘娘一般供奉起来!啥都不用操心!

这无疑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用以提升家族血统。

在奴隶制盛行的商国,底层民众的晋升途径寥寥无几——联姻虽是最为直接的手段,却也是最为艰难的一环!

对于商贾之家的宁氏而言,若能迎娶一位贵族千金、诸侯之女,无疑将对整个家族的地位提升产生深远影响!

“远侄不愧是宁家麒麟儿,第一次出门行商,就有如此天大的机缘!”

政治眼光敏锐的宁老九,自然在第一时间洞察了其中的利害,亲自着手准备宁远首次拜访侯府的礼物。

他深知,只要宁家大少与苏氏郡主的联姻成功,宁家哪怕付出一年的利润也在所不惜!

于是,在九叔的督促下,仅用了半天时间便一切就绪,不到傍晚,便将宁远及丰厚的财物,送达了冀州侯府门前!

附近的百姓路过侯府周边,无不战战兢兢,唯恐冲撞了贵人们。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宁远淡定自若,目光投向这座在当代颇为气派的侯府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