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水治疗的注意事项
1.在开展水治疗之前应尽可能全面了解掌握患者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必要时对某些功能指标进行测定与评定,如心肺功能和运动功能等。为水中运动前后的功能比较留下依据。
2.水中运动要充分考虑年龄、性别、适应性和个体差异性,对每个个案制订具体的处方,合理安排运动进程。
3.每次水中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水中运动后要做好放松活动。
4.不要在极度疲劳以及过饥过饱的情况下进行水中运动,饭后1~1.5h方可进行。
5.水深一般不超过乳头水平。肺功能很差者不宜在深水进行运动训练。
6.对于水中不能控制身体姿态者,需要先将其可靠地固定在水池边扶手与栏杆或水中治疗床或治疗椅上,再进行有关训练。
7.慎防溺水及进出水池上下轮椅移位时滑倒。
8.水池用水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治疗前要先检查水温、室温、室内换气情况、水中游离氯含量等。
10.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水清洁,下水前后都要冲洗,特别是头发、肛门、外生殖器附近,指甲缝及脚趾缝。避免交叉感染,应特别注意预防眼、耳、鼻等的感染,同时注意在入水前排空二便。
11.对感觉缺失者则应特别注意预防热水冲洗时发生烫伤。
12.适当的装备,如泳帽、耳塞、泳镜及浮板。
13.注意干燥和保暖。
14.需在专业辅导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水池边应有急救人员;水治疗室应有急救药品和设备。
15.实施对象如果感到不适,应终止运动或对训练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16.掌握水中运动疗法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曾祥龙 王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