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机构通力合作,积极投入到学校结核病防治行动中,力求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的传播流行,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校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落实不到位,体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结果显示,2020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率约为86%,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要求规范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的学校仅占约64%。

2.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结核病健康教育针对性和持续性不强,形式较单一,导致学生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掌握不够,自我防病意识不足,发病后不及时就医或诊断后对学校隐瞒病情。调查显示大学生群体的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在40%~66%。

3.部分学校没有按照要求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保健老师。2014年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自查结果显示,调查学校配备校医的总体比例为65.1%,民办学校配备校医的比例仅53.3%;“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结果显示,学校自报配置卫生技术人员/保健老师的比例为90.8%,但达到学生与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为600∶1要求的学校比例仅为18.8%。

4.部分学校没有明确疫情报告人。2014年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自查发现,有5.2%的学校未明确疫情报告人;而在“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中发现,这一比例仍然达到2.5%。

5.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人员拥挤,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流于形式。学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诊断为活动性结核病后仍在校上课,就诊延迟情况严重。部分地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学校进行调查,显示教室和宿舍人员拥挤,人均使用面积达到国家要求的比例分别约为57%和43%。“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调查发现,约95%的抽样学校自报开展了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但晨检发现的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转诊至医疗机构的比例不足50%,因病缺勤的学生中明确了病因的学生比例约为90%。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监测报告管理模块的病人管理部分数据显示,近50%的学生肺结核患者出现就诊延迟,约15%的患者超过8周才就诊。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问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业务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不足。2014年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自查结果显示,医疗机构将诊断的学生肺结核患者信息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的比例不到70%,有15%的地(市)级和20%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2.在学校发生散发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学校的配合下,迅速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等疫情处置,及时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避免结核病的传播和疫情蔓延。但在实际工作中,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存在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不及时、不全面和不规范的问题。其中筛查工作不及时和筛查范围不足与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密切相关。根据近年来的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启动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与报告指示病例之间的时间间隔最长达到60d,约1/3的突发事件在指示病例报告后10d以上才启动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造成结核病蔓延的风险增高。筛查范围不足,尤其是对同班级同宿舍同学之外的其他校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低,可能造成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未能发现或未能及时发现,引起结核病的继续传播。

三、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医疗机构对学生肺结核患者的警觉性不够,未及时开展有关检查、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导致诊断延迟。对部分学校聚集性疫情分析发现,学生首发病例从出现症状到确诊的时间间隔最短的为2个月,最长的将近6个月。医疗机构对学生结核病患者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填报不规范,2014年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自查结果显示,学生结核病信息填写完整率不足80%,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学生疫情信息的比例不到70%,综合性医院诊断学生患者向定点医院转诊的比例仅为66.7%。

四、部分地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地区的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学校领导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严峻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未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2014年全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自查结果显示,有17.6%的地(市)级和17.5%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的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开展的“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结果显示,有11.9%的学校未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2019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之中。

2.部门间的合作和沟通机制不健全

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未建立学校结核病防控合作机制。2004年学校结核病自查结果显示,有22.6%的地(市)和18%的县(区)未召开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会,有21.5%的地(市)和16.1%的县(区)未联合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