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DIP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

医保管理部门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门,医保基金是全国基本医疗服务最大的支付方,更是全体参保人共济形成的“蓄水池”,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关系到全体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DIP支付除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倒逼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以外,更附加了法律属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不得产生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并规定“违反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将视不同违约情形及违约的轻重程度,依法采取惩治措施:责令整改、约谈有关负责人、依法处分、退回医保基金、罚款、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上述违反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受到医疗机构、医疗从业人员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