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卫生标准汇编(2016—2022年)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编
- 152字
- 2025-03-18 18:54:19
4 诊断原则
根据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间变应原接触史,或短时间内吸入大剂量气态、烟雾等呼吸道刺激性化学物质时,出现反复发作性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哮喘症状,且哮喘症状的发生、发展与致喘物暴露存在因果关系,结合特异性变应原试验结果,参考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哮喘或其他呼吸系统疾患后,方可诊断。
根据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间变应原接触史,或短时间内吸入大剂量气态、烟雾等呼吸道刺激性化学物质时,出现反复发作性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哮喘症状,且哮喘症状的发生、发展与致喘物暴露存在因果关系,结合特异性变应原试验结果,参考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哮喘或其他呼吸系统疾患后,方可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