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统七言古诗体制及其演变
- 张培阳
- 1440字
- 2025-03-07 20:16:52
凡例
一、古人所谓七古,除了真正的七古诗外,还笼统地包含了七言转韵律体、七言一韵新体、七言拗体(也可称七言古律,以七言八句者为多)三大类。有鉴于此,本书特将以上四类研究对象合称为“传统七古”,而有别于真正的七古。不过,为免行文繁复,在具体的行文中,除书名、章名或其它有必要之处外,一般仍将“传统七古”径称为“七古”,识者鉴诸。
二、先秦迄晚唐,七古诗之发展,大致可分为晋以前、南北朝、初唐、中唐、盛唐和晚唐六大段。具体到各个章节,因其体制发展演变的差异,以上分期偶亦仅有五段或略有分合者。前者如第四章对于首句用韵的考察,即仅设五段,因南北朝之前,七古均为句句押韵,故无检视首句入韵与否之必要,后者如第六章对于平仄韵交替与否的考察,则大致以刘宋以前为第一段,齐梁陈隋为第二段等。
三、本书对于七古体制及其演变之考察,颇注意点、面结合之法。所谓点者,即以七古主要作家为主,如刘宋之鲍照,梁陈之江总,盛唐之李白、杜甫、李颀、王维、高适、岑参,中唐之韩愈、白居易,晚唐之李商隐、温庭筠,此或近于古人所言之“纲举目张”者。所谓面者,则对一代或一段之七古诗,作穷尽性的搜罗、整理与分析,不遗巨细,此或近于古人所言之“竭泽而渔”者。
四、七古体制要素,究竟有多少种,古人无有明言者。参照前论,并验以心,窃以为七古体制至少当有以下十二事:一是言数。二是篇幅。三是一韵与转韵。四是首句用韵。五是用韵疏密。六是平仄韵交替与否。七是节长。八是奇数句与否。九是联锦。十是上句末字用声。十一是对仗。十二是平仄。其中三、四、五均属用韵之格,而六则兼有用韵与用声之特点。执此而求七古体制,可得大半矣。
五、本书之研究,虽不避内容、风格之谈,但其根本,仍在体制本身之探求,而与时下纵论体制者,往往多作向壁虚造之言,求之作品实际,则多格格不入有异。要言之,本书之研究方法,大抵与语言学相近,但又不受其限,而时与文学相表里,如中唐、盛唐杂言七古种类之盛,即与当时诗风之恢宏阔大有关,而为初唐、晚唐所不及。
六、本书之论述,约有二事,与今之文学考索,颇异其趣,而与今之语言学研究亦不尽相同。一为表格之运用,常有绵延不绝之势,本书之所以采之,不过取其一目了然,简明适用而已。二为诗例之尽举,亦殊有乱花迷眼之虞,此虽非今日论文者之常态,然古人诗格、诗律、诗话之谈,颇惯用之,即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一书亦无不然,大抵取其足以“当场印证”也。
七、本书所引之诗甚侈,为免注不胜注,在此一并交待如右:其中所引唐之前诗,皆以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为据;所引唐人诗,则以彭定求等《全唐诗》(15册本,中华书局1999年版)是从;所引唐宋词,则分别以曾昭岷等《全唐五代词》(中华书局1999年版)、唐圭璋《全宋词》(中华书局1965年版)二书为准。各书文本如有小疵,则随文注明。
八、本书第十章,所谓上句末字用声之“仄平交替”,既包括仄、平交替,也包括平、仄交替。第十二章所谓“平仄”,实为“平仄搭配”之省称,具体到诗律,则有是否为律句、为对、为粘之别。就七古诗而言,所谓平仄,当以律句与否之考察为主,因其声律水平不高,律句尚多有不合,而奢谈对、粘,只会不切实际。
九、为便行文,本文所谓以前、以后、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者,均包括本级,如晋以前、晚唐以前、四十句以上,即包含晋代、晚唐、四十句言之。所谓之前、之后、之上、之下、之内、之外者,均不包括本级,如唐之前、南北朝之前、九言之上、首句之外,即不包含唐、南北朝、九言、首句而言之。读者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