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源

(1)这一章所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解决某个案件时允许以及必须考虑哪些法源。哪些法源应当予以考虑,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和位阶又是怎样的(第一节)?为此,就需要介绍“上位法规则”(Lex-superior-Regel)这一最为重要的论证模型。其并非一种解释规则,而是必须被严格遵守的“优先规则”。因此,与之相异的解释结论都是错误的(第一章边码64及以下)。违反优先规则,将导向错误的结论(第二节)。此外,如果尚需考虑欧盟法(第三节)和国际法(第四节),则会产生许多颇有争议的细节问题。最后,自然法也可以在法发现的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