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线与断网:俄罗斯互联网国家治理研究
- 陈春彦
- 4232字
- 2025-03-28 18:21:23
第三节
国际协作日益重要
原子能的开发原本可以为人类带来清洁安全的新能源,造福于人类,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变成核威胁,酿成悲剧。同样,互联网的开发虽然最初源于军事需求,但若其民用化改造后变成了罪犯的乐园,甚至是国家安全的威胁,便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为了避免“原子能变成核武器”的悲剧模式在互联网空间的演绎,世界各国必须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凝聚共识,同向而行,共同打造清朗的国际网络空间。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倡议的,“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37],共同应对互联网发展给社会管理带来的挑战。
如何在保持互联网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有效克服互联网野蛮生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妥善处理虚拟空间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矛盾,妥善处理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妥善处理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妥善处理互联网互联互通的无限性与国家主权管理的有限性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网络自由与权利保护的关系等,正是互联网对传统国家管理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挑战。单纯依靠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力量,难以有效回应上述挑战。世界各国在互联网治理上所面对问题的相似性,奠定了国际合作的基础;各国治理路径的多样性,则增强了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一、问题的相似性与路径的多样性
美国决定将互联网商用并开启其社会化历程不足30年,互联网成长的速度已大大超出传统管理者的认识水平。尽管世界各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各有千秋,但并没有一个成熟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治理模式,彼此分享互联网治理经验和体会在当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针对互联网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传统的国家管理开始向新型的国家治理发展,后者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管理行为。互联网空间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性,世界各国人民对互联网分享经济的便利性颇有同感,对互联网存在的问题多有认同,但对互联网治理的路径与方法存在认知差异。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利用其互联网技术源发地的先得优势,在互联网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掌握了相当多的话语权,因此,分享美国经验理所当然地具有优先选择性。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美国互联网治理的理念和方法,但并非所有国家都能够真正予以吸收和消化。毕竟,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具备美国的条件。分析美国在互联网空间的众多优势时,除了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美国是世界最发达国家这一事实之外,最不容忽视的是,全球互联网的“根”在美国。互联网发展至今,全球有13个根服务器,其中有10个在美国。世界各国人民的互联网信息交流绝大多数要经过一次“美国游”才能到达目的地,即使是中关村同一办公室的两位比肩交流者,如果上网说事,也可能要舍近求远地将电子邮件信息发到美国,绕一圈后再回来。对于大量解析服务器设在美国的.com和.net域名来说,其大部分解析仍需绕道美国才能完成。只不过,现代通信技术的发达水平早已让信息“美国游”变得神不知鬼不觉,一般网民并不会因此产生信息传播的明显时滞感,以至于人们一直在津津乐道互联网消除了时空差距,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实际上,如果从管理角度看,美国管理的不仅是美国的互联网,而且是整个世界的互联网。仅此便足以让其他国家的互联网管理面临从属地位的尴尬。
诚然,如果美国乐于服务全球,为世界各国人民管理好互联网世界,大家坐享其成似乎并非坏事。互联网问世之初,很多人持有这种朴素的思想。遗憾的是,“山姆大叔”管理世界互联网的方式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单纯。2013年,美国前国家安全人员斯诺登首次深度披露美国对世界各国实施监控的绝密文件后,世界各国更加担心美国在互联网管理方面是不是真的如其所表白的那样“中立”,互联网会不会成为美国维持其单极世界绝对领导权的新型武器。“棱镜计划”证明,世界其他国家及其人民对美国控制互联网之根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甚至美国的盟友,如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也因为网络监听的问题要求美国做出解释。2009年伊朗大选后发生骚乱,一名美国前情报官员说:“中央情报局突然觉得,通过互联网输送美国价值观,远比派特工到目标国家或培养认同美国价值观的当地代理人更容易。”[38]
美国国内同样面临如何治理互联网的困扰。2016年,苹果公司与美国联邦调查局之间就是否解锁犯罪嫌疑人的iPhone手机后门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并进一步引发公众激烈辩论——如何在防范网络恐怖分子、极端主义者、网络色情、网络犯罪的同时,避免全民监控对个人隐私构成侵害。[39]网络犯罪和个人隐私都属于互联网安全的范畴,此类话题几乎自互联网诞生之日起便成为该领域永恒的辩论主题,至今,道理早已显而易见,但能够平衡各方权利的解决方案却始终难寻。
退一步讲,即使人们完全自愿地将互联网交由美国管理,或者完全服从、单纯地跟随美国,也未必能很好地解决互联网管理的问题,因为毕竟会出现“水土不服”或其他“不适症”。历史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互联网管理都是不可回避的话题,由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些国家来制定统一的管理方法显然是不现实的。它需要世界各国和地区依据各自的互联网发展条件和阶段,结合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宜本国、本地区的管理方法。当然,考虑到互联网的互联互通的本质属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管理互联网时必须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世界信息流通的正常化、多元化和多样性。
归根结底,共同的挑战需要共同的努力,各个主权国家和地区都具有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彼此间相互协作,共同迎接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挑战,才能促进互联网向着“善治”的方向发展。各自为政或单极化管理皆不符合互联网全球治理的趋势。
二、中俄互联网治理的协作基础
1989年中苏关系正常化,两年后苏联解体,俄罗斯作为法定继承者延续了中苏关系正常化的成果,两国关系在短暂冷却后持续升温。1992年两国相互视为友好国家;1994年两国间确立了建设性伙伴关系;1996年则提升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19年两国建交7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访问俄罗斯,与普京总统共同宣布建设两国间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进入21世纪以后,中俄两国之间的合作关系空前密切。2001年两国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4年两国元首的北京会晤最终解决了边界问题,两国关系沿着持续、稳定、日臻成熟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进入了历史上双边交往的最好时期。双方是伙伴关系,而非盟友,因此能够将两国关系置于更现实的基础之上,两国间相互的心理要求和预期更为适度,两国关系的稳定也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中国国家元首出席俄罗斯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70周年活动、国际奥委会在莫斯科宣布中国成为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国、普京出席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开幕式、习近平参加2014年索契冬奥会开幕式,以及中俄两国互派部队参加对方国家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阅兵式等成为两国关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日益亲密的强烈信号。
政治领域的友好关系为两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中俄两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多年来都坚持将互联网域名管理权移交联合国,并建议具体交由国际电信联盟管理,两国曾经联袂向联合国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40]
中俄两国都致力于建立一个多边的互联网治理体系。俄罗斯作为苏联政治和军事遗产的主要继承者,始终是美国各类战略进攻的假想敌之一。俄罗斯对美国在互联网管理方面的“双重标准”常感愤怒,并力图通过“去美国化”“联合国模式”等方法来平衡世界互联网管理格局。中国政府关于互联网管理的“多边”思想在赢得世界掌声的同时,也收获了俄罗斯的“赞”。
2015年5月8日,习近平主席访问俄罗斯期间,中俄外长在两国元首见证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41]该协定强调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及人类福祉,促进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国家主权原则适用于信息空间。它指出中俄将致力于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国际信息环境,建设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保障各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平等权利。它体现了习近平主席致乌镇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贺信的基本精神,同时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侵犯他国主权和安全,破坏信息基础设施,恐怖和违法犯罪活动,干涉他国内政,煽动民族、种族、教派间仇恨等列为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主要威胁。它还规划了中俄开展合作的主要方向,包括建立共同应对国际信息安全威胁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在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活动、人才培养与科研、计算机应急响应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在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东盟地区论坛等框架下的合作等。该协定的签署,体现了中俄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高水平互信与合作,为两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深化合作提供了法律和机制保障。
2016年6月,普京总统访问中国,与习近平主席共同签署了两国《关于协作推进信息网络空间发展的联合声明》[42],达成“七点共识”:(1)共同倡导推动尊重各国网络主权,反对侵犯他国网络主权的行为;(2)共同倡导推动尊重各国文化传统和社会习惯,反对通过信息网络空间干涉他国内政,破坏公共秩序,煽动民族间、种族间、教派间敌对情绪,破坏国家治理的行为;(3)加强信息网络空间领域的科技合作,联合开展信息通信技术研究开发,加大双方信息交流与人才培训;(4)加强信息网络空间领域的经济合作,促进两国产业间交往并推动多边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协助,弥合数字鸿沟;(5)切实维护两国公民在互联网的合法权利,共同致力于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信息网络空间新秩序;(6)加大工作力度,预防和打击利用网络进行恐怖及犯罪活动,倡议在联合国框架下研究建立应对合作机制,包括研究制定全球性法律文书;(7)开展网络安全应急合作与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加强跨境网络安全威胁治理。“七点共识”为中俄两国在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框架下,进一步开展信息网络空间协作提供了法律支持,进一步推动了2015年两国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的落实,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主体。
从“多边治理”到“七点共识”,中俄两国领导人就互联网治理展开的深入交流与积极行动,为两国在该领域的合作奠定了政治基础,建立了合作机制。中国互联网管理者、研究者和互联网企业,有必要不断加强对俄罗斯互联网的了解与研究,促进中俄互联网治理合作,共同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合作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