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金融革命:中国经验及启示
- 黄益平 (美)杜大伟主编
- 2059字
- 2025-03-28 15:31:08
2.普惠金融新模式
中国的数字金融业发轫于2004年年底,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推出了一项以“ PayPal”为蓝本的在线支付服务,即现在的“支付宝” 。支付宝最初是为了促进阿里巴巴和淘宝上的在线交易而研发的。然而,直到2013年年中,数字金融行业才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一年,阿里巴巴推出了线上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允许个人投资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灵活地进行小额投资。此后,投资余额宝的公司天弘基金,在一年内迅速从中等规模的基金跃升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基金。后来,2013年被广泛认为是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元年。
今天,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数字金融市场之一。在美国和英国,“金融科技”一词通常指区块链技术、加密货币、跨境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金融科技”或“数字金融”一词最有可能与向大众市场提供支付、贷款、保险和投资服务有关。因此,中国数字金融业具有普惠金融的特征。根据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Peking University Digital Financial Inclusion Index, PKUDFII), 2011年,数字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少数城市;2020年,东南沿海的数字金融业务规模依然领先,但东西差距、南北差距明显缩小1,这意味着落后地区正在迅速追赶。这正是“普惠”的含义。
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一项全球性的事业。联合国曾将2005年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呼吁成员国为弱势客户提供基于市场和商业的可持续金融服务。中国政府作出了各种努力,例如创建小额信贷公司、建立专门的业务部门。然而,总的来说,进展是有限的。传统金融行业有一个广为人知的二八法则,它指的是,前20%的客户,通常是最富有的家庭和最赚钱的公司,贡献大约80%的市场收入。为其余80%的客户(主要是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实际上更加困难,而且财务利润也更低。促进普惠金融的主要困难在于触达潜在客户并评估他们的金融风险。
2016年,中国政府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 (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 。 2016—2020年,中国在普惠金融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其中大部分进展发生在数字金融行业,有意思的是,“五年规划”并没有突出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内容。普惠金融取得惊人成功的秘诀在于应用了数字技术,其中包括大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技术。数字技术使普惠金融在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效率、改善用户体验、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数字技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长尾,这意味着一旦成功构建大科技平台,为额外用户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的结合,使数字金融机构能够以极快的速度为大众市场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利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大科技平台可以覆盖非常广的市场。事实上,在中国任何一个有信号的地方,只要拥有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享受与大城市一样的金融服务。
回顾过去,推动中国数字金融行业快速崛起的三大因素分别是数字技术、市场需求和监管环境。其中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是首要因素2。2013年之前的支付宝之所以没有被广泛使用,是因为在台式电脑上使用支付宝相当不方便,而智能手机改变了这一点。中国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是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数字基础设施进行了大量投资,数字技术渗透率显著提高。数字基础设施使个人和企业几乎能在任何地方连接大科技平台。私营部门也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2011年,支付宝每秒只能处理约300笔交易。到2019年,这个数字已经远大于30万,数字技术的发展缩小了新兴经济体在金融服务触达上的性别差距、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
第二个因素是大量未得到满足的市场需求,尤其是来自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的需求。由于客户触达和风险管理的问题,为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很困难,在中国,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即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这个现象尤其突出。正规金融体系对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的服务不足使非正规金融活动和数字金融业务充满了活力。由于那时的大多数中国人除现金之外没有其他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服务便诞生了,并受到了市场的热烈欢迎。只有大约20%的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借款,因此不难想象,数字贷款对那些未被银行信贷业务覆盖的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意义重大。许多在线投资产品也是如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数字金融产品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填补了市场的空白。这就是为什么移动支付业务能够在中国迅速普及,而在美国发展较慢的原因3。
第三个因素是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许多数字金融业务都缺乏监管。支付宝出现于2004年年底,但直到2011年才获得正式牌照。第一个P2P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上线,监管机构于2016年年中才公布了第一个监管政策框架。监管机构不急于将这些企业置于监管框架之下,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方面,许多政府官员看到了数字金融业务的普惠价值,因此不愿破坏此类业务;另一方面,中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是按行业分别制定的,即“谁发证,谁监管”。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机构并没有给这些数字金融机构发放牌照,因此也就无须承担监管责任。“宽容”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行业不受约束地快速增长,但同时也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快速积累。
1 见本书第二章。
2 见本书第四章。
3 见本书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