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园北京:文化生产与文学想象(1860—1937)
- 林峥
- 10字
- 2025-03-28 19:47:04
绪论 公园作为一种方法
一、从“花园”到“公园”
公园在今天是每一个中国人习以为常的城市公共空间,但一个多世纪前,它却是全新的舶来品。公园是19世纪中期西方为因应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问题而创造的产物。在现代城市规划的脉络中,公园始终作为一种挥之不去的乌托邦理想,召唤着一代又一代的城市设计者们。正如白幡洋三郎在讨论日本近代公园史的著作中所言:“公园并不仅仅是一个装置,它是都市的一种应有的姿态,是实现都市理想的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思想的体现。”1公园是现代都市之心,对于公园的构想,体现了对于城市的理解和想象。
本书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考察公园作为一个新兴的西方文明装置,如何进入近代北京,在这个过程中又如何实现了传统与现代、本土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对接与转化,从而诠释了有别于西方范式的另一种现代性。以公园为视角,管中窥豹,呈现晚清至民国北京政治、社会、历史、文化、文学诸方面纷繁复杂的变革。
“公园”一词在中国虽古已有之,但当时指称的是官家园林,与西方public park的概念完全不同,也并非常用词汇。据陈植《都市与公园论》考证,“公园”之名始见于李延寿《北史》“表减公园之地以给无业贫人”,此“公园”专指官家园林。中国拥有悠久的园林传统,分为官家园林和私人园林两条脉络:“公园行政,陶唐之世,已设专吏,虞人即司苑囿山泽者也。至文王之囿,方七十里,与民同之;实为我国设置公园之嚆矢,距今盖四千余年矣。递及后世,历代帝王公卿文人雅士,虽间尝爱尚自然,建置园林,然类皆个人独乐,例不公开。”2唐宋以来,伴随士大夫阶层地位的提升,园林文化大盛,成为士大夫彰显文化特权和审美品位的方式。园林不仅提供了士大夫雅集交游的场所,有些私人园林甚至对外开放,只需向看管园林的园丁支付若干“茶汤钱”即可入内游览。3此外,还有一些皇家园林有限地开放为公共娱乐空间,供士庶游宴,如唐代的曲江及北宋的金明池、琼林苑等。4这些园林游憩的传统,为清末民初的国人接受公园,奠定了情感和文化的基础,然而它们都还不具备现代公园最本质的特征。现代意义的“公园”概念,实际上来自日语借词“公園”(Kōen),对于晚清国人而言,“公园”不仅是一个新鲜的舶来词,更重要的是,传统中国不存在“公园”这个词所指涉的社会现象。
追溯“公园”在西方语境中的源流,肇始于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的发展导致欧美城市急遽扩张恶化,沦为“梦魇之城”,现代都市规划应运而生,其中最标志性的,即19世纪的“公园运动”(The Parks Movement)——受卫生学理念影响,开辟公园绿地,作为“都市之肺”,从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净化都市及其居民的身心。欧洲首开风气之先,1844年,英国利物浦建成世界第一个城市公园——伯肯海德公园(Birkenhead Park),1845年,伦敦开放维多利亚公园(Victoria Park)。在德国,早在18世纪末,希尔施菲尔德(Hirschfeld)即提出“民众园”(Volksgarten)的概念,19世纪上半叶由伦内(Peter Joseph Lenné)、迈耶(Gustav Meyer)等人落实为柏林等地的都市公园。在法国,塞纳区行政长官奥斯曼(Haussmann)广设公园绿地空间,如布洛涅森林公园(Bois de Boulogne,图0-1)、温森斯公园(Bois de Vincennes)、卢森堡公园(Jardins de Luxembourg)、蒙索公园(Parc Montsoris)和肖蒙高地公园(Parc des Buttes-Chaumont)等,并以林荫大道连接市区内外的公园,甚至设想建造一条壮观的环城绿化带(Green Belt)。在美国,“公园之父”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设计了纽约、波士顿、华盛顿、加州等地的公园系统。在他看来,公园的意义超越城市景观,是社会、政治、文化、道德改革的利器,可以控制犯罪,为都市底层人民提供健康的宣泄和高尚的影响,1863年落成的纽约中央公园(Central Park,图0-2)即其公园理念的集大成者。1898年,英人霍华德(Howard)提出“花园城市”(Garden City)的概念,他设想的都市以花园为核心,呈多重环形分布,自内而外分别是公共建筑如市政厅、音乐厅、剧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医院等;大型公园带;玻璃拱廊街“水晶宫”;由公园、学校及其操场和花园、教堂构成的大道;在最外沿的工厂、仓库、市场之外,还有一条恢宏的环城绿化带。尽管霍华德的“花园城市”从未真正实现,其理念却深远地影响了欧美大都市的改造,特别是他对于公园绿地近乎偏执的追求。5

图0-1 巴黎布洛涅森林公园
这些欧美的公园具有一些明显的共性。首先,它们都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背景下,由中上层资产阶级主导,通过都市自治体推行创立的。精英阶层认为,现代都市及其相应的现代市民需要切合他们理想的公园,甚至在相对后起的国家,如德国、美国等,还存在一种向典范学习的追赶之心。如白幡洋三郎就谈道:“公园在德国,与其说是为了满足都市民众的要求,不如说是一种支配阶级所希望存在的都市装置。在这种愿望之中,有与英国比较所产生的落后意识、欠缺感和自卑感。”6美国也是如此,从欧洲归来的绅士阶层意识到本国公共空间的匮乏,为新兴的民主共和国不及君主制国家而感到羞愧,从而促成了纽约中央公园的诞生。7

图0-2 纽约中央公园林荫大道
其次,这些中上层阶级开创公园的使命在于启蒙、教化民众,通过公园向青年及下层阶级灌输自身的文化理想和价值取向,如公民意识、社会道德、爱国情感等,因此在设计过程中有意识地忽视或重塑下层阶级的需求。一些流行的娱乐被排斥于园门之外,如饮酒、赌博、斗鸡、拳击等底层人民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就被视为“放荡的娱乐”加以抵制;而博物馆、植物园、动物园、水族馆、气象馆、音乐厅、体育馆等则作为“健康”的文化设施被引进。这种取舍体现了公园倡导者对于现代娱乐的理解及其阶级偏见。公园还设立一系列规范,禁止吐痰、饮酒、喧哗、奔跑等举动,约束公众在公共空间的行为,“良好的秩序,良好的道德”是他们对公园的期许。公园背后隐藏了阶级和文化的霸权,公园的初衷虽是为大众而设,但其最初的消费和服务主体实际上是都市的精英阶层。公园是后者开展公共社交和建立社会网络的场所,也是其炫耀自身权力和财富、展示所属城市乃至国家文化的舞台。8上述特质在公园被引进中国时,也因应中国的语境有一定延续。
由上可知,中国古代虽存在“公园”的说法,但此“公”非彼“公”。传统中国语境中对“公”的理解意为公正、公事,如《说文解字·公部》“背厶(私)为公”,段玉裁注引《韩非子·五蠹》释为“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9;又如《诗·召南·采蘩》“夙夜在公”,郑玄笺“云公事也,早夜在事”,即为公家办事10,因此以“公园”指称官家园林。而西方的公园之所谓“公”(public),是与private(此“私”亦非彼“私”,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概念,指私人、私有)相对的,为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产物,与公共空间、公共财产的观念有关。正如陈植所云,中国虽有源远流长的园林传统和文化,然而无论是官家园林还是私人园林,“类皆个人独乐,例不公开”。即便有少数私人或皇家园林有限地对外开放,但都与现代公园为民众而设的性质截然不同,更毋论“公园”背后所蕴含的更广大的现代国家与现代都市文明的视野。
而正是在西方都市规划发展勃兴的19世纪下半叶,自60年代起,中国、日本等东亚国家的使节团出访欧美,他们被繁盛的都会文明所吸引,尤为留意新兴的公园,在海外游记中予以介绍。最初,中国和日本旅行者都以自身的文化传统去对接西方的公园,中国士大夫称之为“园林”“花园”“园(苑)囿”;日本使节团译为“花屋”或“游园”。自70年代起,日本涉外的官府公文及海外见闻录中开始采用“公園”的用法,并于1870—1880年间固定下来。11 1879年,王韬旅日的《扶桑游记》中已沿用“公园”的名称,如“上野公园”“芝公园”“浅草公园”等,将“公园”的名词引进中国,此后国人的论述逐渐统一。
晚清士大夫对于公园的认知,经历了一个过程。公园对于早期晚清旅行者的意义,还停留在异域情调的花园层面,如自诩“中土西来第一人”的斌椿在其《乘槎笔记》中把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一律统称为“花园”,并强调其间的鸟兽花木及建筑之“奇”,尚未区分“公园”与“花园”的差异,以及领会“公园”之为“公”的现代意义。12随着对于公园的接触和理解加深,一些士大夫如黎庶昌、李圭、王韬等人逐渐认识到公园是西方现代市政建设的重要成果,强调它由“公家”创建的性质,以及供市民“散步舒气”和游憩的功能。13而到了康有为、梁启超,对于公园的思考和表述更臻于成熟,公园不再只是旅游观光的景点,而是与如何建设现代都市、造就现代文明息息相关。
康、梁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层面去把握公园的本质,提炼出“卫生”和“道德”两个关键词,奠定了此后国人对于公园的论述。梁启超指出:“论市政者,皆言太繁盛之市,若无相当之公园,则于卫生上于道德上皆有大害,吾至纽约而信。一日不到公园,则精神昏浊,理想污下。”14康有为也多次肯定公园对于市民的“卫生”意义,并很欣赏公园所体现的公共文化。梁启超曾在《新大陆游记》中指出,西人注意劳逸结合,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星期日休息,因此“有一种方新之气”;中国人则终岁操作,因此精神不振、效率低下,从而感叹“中国人所以不能有高尚之目的者,亦无休息实施其咎”,将休闲的问题上升到国民素质的高度。15休闲遂成为一个与现代性挂钩的概念,在西方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一些传统的娱乐方式,在清末民初逐渐被归于“不正当”“不卫生”的,需要摒弃;而公园则被作为它们的反面得到标举。16同时,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和礼节,是一种需要养成的文明。传统中国缺乏公共空间和相应的公德观念,梁启超曾痛心疾首地列举“中国人性质不及西人者多端”,不满中国人在公共场合的素养。17落实到公园的层面,便形成种种有形和无形的规范。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康、梁等晚清启蒙者的眼中,公园关系着更深层的“新民”的问题,象征了一种现代的生活方式和都会文明。如康有为在罗马植物园和丹麦百戏园游览时,都谈到这种在公共空间游赏的休闲文化是“欧土之通俗”,表示推许18;在罗马“拜西诃”公园(Villa Borghese gardens),他偶遇一诗人雕像的揭幕仪式,深为意人“免冠行礼者甚众,以数万计”的素质触动,作诗称赞“万众免冠旌旗绕,诗人立像恭敬多”19。
更重要的是,康、梁对于公园的兴趣,背后有一个城市规划的整体视野。梁启超感叹纽约的中央公园地处市中心,占地面积惊人,“若改为市场,所售地价,可三四倍于中国政府之岁收入。以中国之眼观之,必曰弃金钱于无用之地,可惜可惜”。20康有为通常将公园与街道、建筑、绿化等其他市政要素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考察,甚至受巴黎和里斯本的林荫大道启发,作出“合大道公园为一”的设想。21在康有为看来,现代市政的最终目标是将都市建造成公园般优美的空间。将城市比作公园,是康、梁等人对一个城市最高的褒奖,如梁启超把华盛顿誉为“新大陆上一最闲雅之大公园”22,康有为甚至将瑞士、瑞典等风景如画的国家也比作大公园,赞叹“瑞士非国也,欧洲之大公园也;非惟欧洲之大公园也,实全地球之绝胜乐土也”23,这种修辞后来亦为国人所钟爱。
1900年前后,中国的报刊开始向国人引介“公园”概念,即延续了康、梁的思路,强调其对于公民在“卫生”与“道德”两方面的作用。如1905年《大公报》发表《中国京城宜创造公园说》:“公园者,可以骋怀娱目,联合社会之同群,呼吸新鲜之空气。入其中者,即油然生爱国之心,显然获卫生之益。”24同时,1906年,“五大臣”中的端方、戴鸿慈出洋考察归来,上折奏陈欧美“导民善法”,倡设图书馆、博物院、万牲园和公园,以期“民智日开,民生日遂”25,官方正式将公园问题作为清末新政的一部分,提上了议事日程。
至1914年,民国政府为开放中央公园发布通告,区分公园与“中国旧日的花园”的差异,指出传统园林“本属于一种奢侈的建筑品,可以看作是不急之务”,要么是皇家禁苑,要么是士绅私有,“若是普通人连衣食都顾不上,岂能还讲究什么盖花园子?”而公园恰恰着意于“普通人”,“使有了公园之后,市民的精神,日见活泼;市民的身体,日见健康”。因此,“公园之对于都市,决非花园之对于私人可比,简直说罢,是市民衣食住之外,一件不可缺的要素”。26从晚清以花园对应公园,到民初明确公园与花园的区别,由君到民,由私到公,国人对于公园的认知,及此已有了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