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法的精神:民族史诗

讨论文本

·英格兰史诗《贝奥武甫》

·日耳曼史诗《尼伯龙人之歌》

·法兰西史诗《罗兰之歌》

·冰岛史诗《尼亚尔萨迦》

·西班牙史诗《熙德之歌》

·俄罗斯史诗《伊戈尔远征记》

导言

作为一种典雅、庄严、豪放的文学体裁,史诗是叙述某一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或者歌颂民族英雄人物的叙事长诗。[24]前者被称作创世史诗,主要以远古时期的歌谣与神话为素材,反映了一个民族童年时期朴素的自然观;后者被称作英雄史诗,往往以氏族复仇、部落战争、民族迁徙等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所歌颂的人物大多真实存在,记载着民众对先祖所开创的丰功伟绩的赞美与景仰。无论是创世史诗还是英雄史诗,均为民族集体创作的结晶,经过世代口口相传、润饰修改,逐渐定型,集中反映着某个民族的基本价值观与伦理观,包蕴着其独一无二的精神气质与心理特征,并且承载着该民族特征鲜明的法律文化。

“九功之德皆可歌”(《左传·文公七年》),英雄史诗中所述英雄,本质是一个民族在草创、开拓、发展进程中战胜者的群像。通过对其所立功勋的颂扬,对其历经磨难的回顾,这些传说在漫长岁月中逐渐定型为一个民族所特有的精神图腾,在祖辈交口传颂中积淀为民族意志的坚韧磐石。英雄史诗中关于罪与罚的法律故事,则几乎占据着每一部民族史诗的显赫主题,为我们架起一面映射西方早期法律思想与司法制度的明镜,我们可以从中探知处于氏族社会末期与迈入封建化进程后西方主要民族的罪罚观,考察其法律思想得以孕育、萌发的人文环境。

西方中世纪英雄史诗以时间为界限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创作于中世纪早期,反映了处于氏族社会末期的蛮族的生活状况。此时欧洲基本上还未迈入封建化进程,基督教也未开始传入信仰世界,因而作品中浸润着浓厚的多神教色彩,较多反映的是人与魔(代表着变幻莫测的自然)之间的斗争,典型代表是英格兰史诗《贝奥武甫》、日耳曼史诗《尼伯龙人之歌》。另一类是欧洲封建化以后的产物,此时基督教已经渗透至整个西方文明的血液中,因而作品中洋溢着浓郁的基督教教义与部族秩序观,较多反映了群体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君与臣、个人与国家、民族之间的冲突与规制,英雄荣誉观突破了个体自由的桎梏,上升到集体与国家之高度;爱国热情亦体现在维护国家统一、抗击外侮以及对异教徒的征剿与掠夺的史实中,典型代表是法国史诗《罗兰之歌》、冰岛史诗《尼亚尔萨迦》、西班牙史诗《熙德之歌》以及俄罗斯史诗《伊戈尔远征记》。

从刑法学研究角度考虑,由于记载中世纪刑事法律制度的文献现已大部分遗失,而场景恢宏、气势磅礴的民族史诗蕴含着一个民族在发展、进化的过程中所包蕴的特殊文化密码,我们不妨尝试从以下六部著名的西方史诗入手,从中发掘、分析、了解中世纪时期的西方人对良善与邪恶、公道与正义的根本看法。本讲以史诗所载内容形成时间为序,以同时期法律文化为视角,对英格兰、法兰西、日耳曼、冰岛、西班牙、俄罗斯六个民族的英雄史诗进行剖析,梳理西方主要民族所承继的传统司法程序及实务惯例,发掘、分析处于氏族社会末期与迈入封建化进程后西方主要民族对罪与罚的根本观点,考察其法律思想得以孕育、萌发的人文环境之相似性,继而总结出建立在民族罪罚观基础上的西方刑法思想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