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诗酒汴京花(全二册)
- 随园散人
- 10001字
- 2025-03-10 18:48:58
第一回合
王勃PK李煜
初新时代体验者的发言权
题记
王勃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1
他是个天才。
也可以说,他是天才中的天才。
拿如今的话说,他便是人们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就是王勃,字子安,初唐四杰之首。一篇《滕王阁序》读来荡气回肠,一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成了千古名作。只可惜,天妒英才,他年纪轻轻就不幸离世。
他是不折不扣的天才,天资聪颖,六岁即能作诗为文,而且构思精巧,文字豪迈,令人惊叹。当时,经学家、历史学家颜师古著有《汉书注》,九岁的王勃读后,作了十卷《指瑕》,纠正颜师古书中的错误。
十岁时,王勃已博览群书,读遍了六经。十二岁时,他去往长安,跟随曹元学医,不到两年时间,学习了《黄帝内经》《周易》《黄帝八十一难经》等。对于王勃的聪慧,与其齐名的杨炯曾如此评价:“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
十五岁那年,宰相刘祥道巡察至王勃故乡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王勃写了《上刘右相书》让人呈给刘祥道。在这篇文章中,王勃写道:“辟土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惊烽走传,骇秦洛之氓;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见解,对唐王朝武力扩张的做法表示反对。刘祥道读后甚是惊喜,盛赞王勃是神童。
不久后,王勃作诗《秋夜长》:
大唐初期,诗歌还留着六朝时期的绮艳特点。而王勃这首诗,写得古朴自然,毫无浓艳之感,就好像给平静的湖面投入一颗石子,激起涟漪无数。
麟德二年(665),王勃向唐高宗进献《乾元殿颂》,表明了仕进之心。虽是歌功颂德之作,但王勃写得清丽脱俗,唐高宗惊讶于其才华,连连夸赞奇才。次年,王勃又向唐高宗呈上一篇《宸游东岳颂》。
十七岁,王勃应幽素科试,顺利及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职,步入了仕途。科举这件事,有的人穷极一生也无法跃过龙门,而有的人却如探囊取物。就像登山,有的人出发时已在山腰,而有的人爬了很久仍在山脚。
唐代的科举,分明经科和进士科等,前者较为容易,后者则非常困难,因此唐人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白居易二十九岁进士及第,欣喜地写诗说“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孟郊四十六岁考中进士,志得意满地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幽素科的地位不比进士科差,而王勃,仅仅十七岁就已幽素及第,步入仕途。
人生各异,有的人终身寻觅也无所得;而有的人,只是信步而行,便得遇佳景。
当然,佳景背后是斜风细雨还是雨雪飘落,谁也无法预料。
年少成名未必是好事,白发布衣也未必是坏事。
其实,在王勃的家族中,并非只有他一个天才。王勃的祖父王通,为隋代名流,十五岁即为人师,门生遍布天下。王勃的兄长王勮也是少有才名,二十岁便进士及第。王勃的叔祖王绩亦是天才,为五言律诗的奠基人,作有流传千古的《野望》一诗:
和王勃相似,王绩也是天赋异禀。十五岁时,他前往京城闯荡,才华斐然的他受到众公卿赏识,被誉为“神仙童子”。隋大业年间,他应孝廉举及第,被授予秘书正字之职。不过,他不喜朝堂的拘束,自请外调至扬州六合任县丞。
隋朝末年,天下板荡,河山飘摇。身在扬州的王绩,整日饮酒,很少理会政事。后来,他被弹劾,于是便辞官回到了故乡。大唐初建后,王绩被征召入朝,任门下省待诏。然而,他之所以再次为官,为的只是每天能得到三升酒。弟弟王静问他待诏工作如何,他说景况不佳,只有那三升酒值得留恋。
数年后,王绩再次辞官,回到故乡,过上了安逸的田园生活。后来,听说太乐署史焦革擅长酿酒,王绩又自荐去做太乐丞。只为饮酒而做官,风采可与阮籍相比。焦革离世后,王绩再度辞官归里,继续他的隐居生活。从焦革处学得了酿酒技术,王绩的日子很是逍遥。
王绩嗜酒如命,可以说一生都是在酒中度过的。在他身上,有明显的魏晋遗风。他曾写过一篇《醉乡记》,还模仿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写了篇《五斗先生传》。
大唐岁月,都是泡在酒里的。从贺知章到李白,从白居易到杜牧,皆是好酒之人。杜甫还特意作了首《饮中八仙歌》,描绘了当时好酒之人的风采。
可以说,有了酒,才有了唐诗的摇曳多姿。
有了酒,才有大唐文化的余味。
2
王勃是百年难遇的奇才。
然而,他的人生并不平坦。
十七岁,许多人还在苦读诗书,不知前途如何时,王勃已经步入仕途。长安城里,王勃送别即将前往蜀州的好友杜少府,作了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即使人各天涯,也似近在咫尺。因此,面对离别,不必如小儿女那般哭哭啼啼。很显然,这是人在意气风发时面对离别的状态。
关于这位杜少府,史料不曾详述。从王勃的存诗可知,他的朋友不少。不过,在他落难的时候,很少有人伸出援手。世道艰险,很多时候,所谓的朋友信义也是靠不住的。
太早成名的王勃,难免年少轻狂和心浮气躁。那时候,他所在的长安城,是一个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地方。不久之后,王勃便与诸多王孙公子厮混在了一起。而他的人生,急转直下。
做朝散郎后,王勃与沛王李贤交好,并且去到沛王府担任了修撰。当时,京城市井中流行斗鸡,王孙公子也都颇好此道。某日,沛王李贤与英王李显斗鸡,王勃应沛王之请,以其笑傲天下的文笔,写了篇《檄英王鸡文》,为沛王助兴。
不久后,唐高宗闻听了此事。高宗向来不喜皇室子弟无所事事斗鸡走狗,王勃知道沛王与英王斗鸡,不仅没有劝诫,反而作斗鸡檄文助长斗鸡之风,这让高宗甚是恼怒。而且,在高宗看来,王勃那篇檄文,有挑拨皇子关系的嫌疑。于是,盛怒之下,高宗将王勃逐出了京城。
在人们的印象中,年少成名的王勃极为恃才傲物。也因此,在他被逐的时候,无人为他求情。当然,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本就是常事,官场之中更是如此。对大多数人来说,为了帮助别人而丢了自己的乌纱帽,绝对是划不来的。
成也文字,败也文字。天才王勃,为他的年轻付出了代价。假如他不是年少轻狂,假如他经过多年历练,学会了为官处世之道,大概不会写那篇檄文。
然而,人生没有假如可言。
许多事发生了便也只能顺其自然,无法重来。
此时的王勃,心境甚是黯然。送别好友薛华,他作了首《别薛华》:
此时的王勃,再也说不出“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那样的话了。只因从前他的人生如日中天,此时却是风雨凄凄。于是,面对离别,他的心里尽是感伤。
同样是离别,可以是“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也可以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心境下面对离别,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状态。从前的王勃一身洒脱,此时经历了人生起落,送别诗里满是凄凉的味道。
对王勃来说,人生的波折还没有结束。咸亨二年(671)秋冬之际,他本打算回到长安再次参加科举,从头再来,却在此时受到时为虢州司法的好友凌季友的邀请,前往虢州做了参军,这为他再度被贬埋下了伏笔。
据《新唐书》记载,王勃任虢州参军期间,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法,因为仗义,他将曹达藏匿起来,后来细想之下甚觉不妥,又悄然间将曹达杀死。最终,事情败露,王勃身陷囹圄,按律当斩。不过,幸运的是,恰逢朝廷大赦天下,王勃被释放。此后,他再无入仕之心,拒绝了朝廷征召,回到故乡,著书立说,倒也过得安稳。
天性单纯的人,都不适合官场。对古代的读书人来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人生的既定路线。不入官场就意味着一事无成、穷困潦倒,入了官场又意味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实在是两难的选择。
有史学家认为,王勃藏匿曹达之事,是有人设计陷害他。王勃虽然才情倾世,但毕竟太年轻,加之性情澄澈,对于世间之事看得太浅,不曾提防,于是轻易就入了圈套。殊不知,官场之中,人心难测,暗箭难防。很多人,一不小心就入了狱,甚至丢了性命。官场如战场,许多血迹是看不见的。
身在田园山野,王勃也常与好友把酒酬唱。不过,他们谈论的只有人生况味,没有红尘俗事。这天,王勃与王道士倾谈后,送好友归去,写了首《山居晚眺赠王道士》。这首诗写得极为淡雅:
那时候,最让王勃牵挂的是他的父亲。因为曹达一事,王勃虽免于一死,他的父亲却被贬为交趾县令。交趾乃蛮荒之地,父亲被贬至那里,王勃甚是愧疚。他在《上百里昌言疏》中写道:“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度南海。嗟乎!此皆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王勃决定南下前往交趾,去探望父亲,以尽人子之孝。他是个放荡不羁的才子,但在父亲面前,他永远是个孝顺的儿子。上元三年(676),在陪伴父亲多日后,王勃踏上了归途。没想到,途中遇到风浪,王勃溺水受到惊吓,不久即离世。一代天才,将他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二十七岁。
他走得太急,还不曾学会洞明世事、人情练达。自然,天真如他,也不屑于人情练达。浮生如梦,属于王勃的那场梦,美丽而短暂。
红尘俗世,他不曾长大。
泰戈尔说,生如夏花般绚烂,逝如秋叶般静美。
王勃的人生,便是如此。
3
王勃最有名的,当数那篇《滕王阁序》。
一千多年后再读这篇文章,仍会心潮起伏。
那年,王勃南下前往交趾,路过南昌时,滕王阁恰好建成,都督阎伯玙大宴宾客,王勃亦在受邀宾客之中。此次宴会,阎伯屿意在推出自己的女婿吴子章,因此让吴子章提前准备好了一篇文章,再在筵席中以即兴作文的方式呈给众宾客。
筵席上,阎伯玙假意请众人为此次宴会作序,众人皆知其意,表示推辞。天性率真的王勃,并不理会人情世故,带着几分酒意,接过纸笔便开始当众作文。不久后,这篇千古名作便已写就。
这篇文章,可谓文不加点、汪洋恣肆。阎伯玙读了之后,惊叹于王勃的才华,说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天真的王勃,再一次以才华征服了在场所有人。当然,这件事定会让意欲展露才华的阎伯玙的女婿吴子章大为恼火。
相传,吴子章有过目不忘之能。那日,在王勃写完《滕王阁序》后,吴子章被抢了风头,极是不悦,便声称这篇文章是抄袭自己的,并当众背诵了一遍。王勃却没有惊慌,慢悠悠地说:“吴兄可知,此文后面还有序诗吗?”吴子章无言以对。王勃又挥动笔墨,在文章后面写了首序诗,吴子章自愧不如。
与那篇序文相比,这首诗毫不逊色。不过,王勃在写末句的时候,故意空了一个字。众宾客各抒己见,阎伯玙皆不甚满意。后来他才得知,王勃所空的那个字,正是个“空”字,阎伯玙再次感叹,称王勃为当世奇才。
后来,王勃的《滕王阁序》以及这首序诗传至京城,唐高宗读了之后,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视为千古绝唱。而那首诗,他也连声赞叹。为此,对于当日逐王勃出京,他颇有悔意。于是,他想召王勃入朝。可惜,那时候王勃已经离世。高宗连声喟叹“可惜”。
二十七岁,这样的年纪对人生来说,才刚开始。然而,那天才却在这样风华正茂的年岁离开了人世。他留恋尘世,却走得不声不响。
生命如一叶扁舟,漂荡于无垠大海。
有的人,漂了很久不见彼岸;有的人,刚出发已是归途。
我以为,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短,而在于自我实现。王勃的人生虽然短暂如烟花,但他已在尘世绚烂过。或许,刹那的绚烂,也是一种圆满。
李煜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1
红尘太深,岁月太长。
世间的我们,都只是刹那经过。
经过红尘,我们都是他乡之客。我们偶然来到尘世,过山水云烟,过悲欢离合,学着淡然,学着从容,最后悄然归去,便是完成了一件叫作人生的作品。
有时候,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但是往往,我们只是被选择。人们说,人生如棋,落子无悔。看上去,我们像是对弈之人,于人生的棋盘上深思熟虑、步步为营。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下棋的并非我们,而是一位叫作岁月的慈眉善目却又无比冷漠的老者。
李煜本是个多愁善感的词人,却无奈成了南唐后主,做了亡国之君。显然,对一个软弱且天真的词人来说,被历史选择做了末代君王,这是极大的不幸。他没有帝王需要的雄才伟略,相反,他有一颗帝王不需要的赤子之心。如果可以,他只愿做个简单的人,醉心于风花雪月,饮着酒,写这样的词:
然而,命运将他推向了历史的风口浪尖。
有时候,生活的玩笑让人猝不及防。
生于帝王之家,这就是李煜悲剧的开始。作为先帝李璟的第六子,他本来离帝位很远。李煜生性单纯,喜欢山水云月。他曾想远离是非纷扰,做个游山玩水、吟风弄月的词人,于诗酒琴书中散淡度日。他很清楚,自己并不具备支撑万里河山的能力。曾经,他是个白衣翩翩的少年,纵情于江南山水,写着他的《渔父》词:
对李煜来说,做个平凡的人,过清雅的日子,远比身为王侯贵胄来得自在。他甚至想,如多年前的范蠡那样,一叶扁舟、一壶好酒,在碧波中悠然来去。
然而,这样的愿望终是落空了。先是他的几位兄长相继离世。后来,为了稳固太子之位,李煜的长兄李弘冀买通杀手除掉了有可能与之争夺帝位的叔父李景遂[1]。不过,李弘冀最终也忧悒而死。结果,最不愿做帝王的李煜做了太子,进入了东宫。
北宋建隆二年(961)夏,李璟驾崩,李煜于金陵即位为帝。本想醉心于诗酒云山的他,登上了江山之巅。他有几分茫然和恍惚,甚至还有些无辜。对李煜来说,身为君王,受万民朝拜,几乎没有意义。可是,历史做了选择,将南唐江山系在了他的身上。
那是中国历史上最纷乱的时代之一,群雄并起,烽火连城。从朱温称帝、大唐覆灭开始,中原地区王朝更迭频繁,在短短半个世纪中,相继出现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王朝。而在中原以外,则有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等十个王国。各国之间征伐不断,战事频仍。直到一个人横空出世,这样纷乱的历史才得以结束。
那个人便是赵匡胤,北宋开国皇帝。他曾跟随后周世宗柴荣南征北战,功勋卓著,逐步掌握了禁军。柴荣病故后,赵匡胤升任检校太尉。公元960年,奉命抵御契丹及北汉联军时,赵匡胤于陈桥发动兵变,逼迫后周恭帝禅位,建立了宋朝,定都开封。此后,各割据政权相继为宋所灭。
作为最大的割据政权,南唐也未能逃过被灭的命运。战乱不休的年代,李煜不曾勤勉于政事、励精图治。对他来说,家国之事都无比陌生。他最熟悉的,是诗酒琴书,是山水云月。一支诗笔,画不出河清海晏。
事实上,身在帝位,李煜过的仍是“才子佳人”的生活。他疏于政事,日日饮酒填词,纵情于声色犬马。于是,人们总说,是他的荒淫导致了南唐的覆灭。
必须承认,有的人能够擎得起万里江山,比如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等人;有的人无力支撑江山,比如汉献帝、宋徽宗。李煜属于后者。他只是个文弱的书生,更适合简单素净的生活。对他来说,帝王的身份只如枷锁。
另外,即使是才略惊人的帝王,若是身处一个王朝的末期,也定然无力回天。试想,若是唐太宗处在九世纪末的大唐,康熙帝处在十九世纪末的大清,能够拯救大唐和大清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在大宋王朝蒸蒸日上之时,所有的周边小国必然会被其吞噬,南唐也不例外。仔细想想,真正让南唐覆亡的,并非李煜,而是冰冷的岁月。他只是恰好赶上了,做了南唐的末代天子。他只是个性情澄澈的词人,饮酒填词才是他的爱好。
岁月深处,他独立江山之巅。
遥望河山万里,他看到的是尘烟滚滚。
而他的手中,只有诗笔和酒杯。
2
于岁月,每个人都是棋子。
我们的每一步,都在生活的算计之中。
宋军兵临城下的时候,李煜也曾愁苦。但他愁的,并非难保山河万里,而是生灵涂炭。不管怎样,酒还是要饮,词还是要写。那些日子,他常与大臣饮宴,于醉意中忘记愁绪。
北宋开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976年1月1日),宋军攻破了金陵。李煜奉表投降,沦为阶下囚。离开金陵前的那晚,他登上高楼,遥望万里河山。终于要失去了,他倒是很坦然。原本,“河山”两个字就太重,他无力承受,也不愿承受。借着微弱的灯光,他作了首《破阵子》:
家国河山,注定要失去的,终是失去了。
从那日开始,他的人生只剩悲歌。
所有的歌舞升平,最终都被战马踩碎,成了尘埃。从天子沦为阶下囚,他的心中无比惆怅,感觉自己如沈约般憔悴不堪,如潘岳般华发丛生。此时,李煜最想挥泪告别的,并非江山社稷,而是相处多年的宫女。
苏轼曾说,河山破碎之际,应当是举国与人,恸哭于九庙之外。因此,他对于李煜“垂泪对宫娥”很是不屑,认为其行为有失体统。但那恰恰是李煜真性情的流露。对于忠孝节义和那些俗套的程序,他并不在意。他更愿意遵从自己的内心,与值得作别的人认真道别。在许多人看来,江山沦丧,作为天子,应当自绝以谢天下。但是李煜只是个风雅的词人,死得壮烈与否,对他毫无意义。
不久后,李煜被押解到了汴京。作为亡国之君,他受尽了羞辱。开宝九年(976),赵匡胤驾崩,其弟赵光义继位,即宋太宗。此后,李煜所受屈辱更甚。他心爱的小周后总被宋太宗召入后宫,他只有心痛的份。那些日子,他只能在屈辱中怀念故国,饮着酒悲伤地填词。某日,他作了首《乌夜啼》:
人生如梦,世事如尘。
所有的前尘往事,皆可以放在一杯酒里。
只是,再深的宿醉也有醒转之时。醒来的时候,他仍在那个孤寂的窗口,秋风瑟瑟,明月无声。忆起从前,他忍不住觉得凄凉。其实,对他来说,家国天下算不了什么。如果可以,他愿意做一介布衣,飘然来去于江湖。可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江南,是一场温软的梦。
曾经,他在那里,手握酒杯悠然落笔。
但那个秋天,在江南饮酒填词的是别人,在芦花深处乘扁舟来去的也是别人。李煜身在北方,远离故土。他失去了江山,也失去了家园和自由。岁月在他的笔端冰冷地徘徊,成了一种深刻的悲伤。
从秋天到春天,就像过了几个世纪。对身陷囹圄的人来说,陌上花开的日子,也无法让愁肠百结的心情变得明亮起来。一个烟雨潇潇的日子,李煜作了首《浪淘沙》:
人生,看似漫长,其实不过是刹那。
那个春天,独自凭栏,李煜只有无边的叹息。
云山草木、山河故人,都已不属于他。
迷离的烟雨中,夹杂着几声杜鹃啼鸣,甚是凄惨。汴京城里,人来人去,繁花似锦,都与他无关。他饮着酒思索人生,无数次想到那个字。他能感觉到,死亡离他越来越近了。对他来说,死亡是一种解脱。
人们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对宋太宗赵光义来说,只要李煜不死,他就无法安寝。终于,赵光义决定让李煜永远消失于尘世。太平兴国三年(978)七夕,在李煜四十二岁生日当天,赵光义赐给他一杯酒。李煜心知肚明,从容地饮下了那杯酒。他离开了人世,酒盏落了地。那日,他作了人生最后一首词,是一首《虞美人》:
作为天子,李煜是失败的。但是作为词人,他是当之无愧的一代词宗。只是,再好的笔也无法为自己画一段完满的人生。终究,人生中的许多事,是由不得自己的。悲与欢、聚与散,都由岁月安排。我们只是自己的扮演者。
活到最后,李煜回到了自己内心深处。
那里,一叶舟,一壶酒,一轮月。
他只是个散淡的词人。
3
李煜生平爱过两个女子。
她们分别被称作大周后和小周后。
大周后名娥皇,小周后据说名嘉敏,她们是姐妹。
那年,李煜即位为帝,立娥皇为皇后。大周后年长李煜一岁,天生丽质,擅长音律,而且能歌善舞。初见她时,李煜已经倾心。后来,李煜爱上了大周后,时常纵情于后宫。她为他煮酒弹琴,他为她填词作诗,日子甚是逍遥。李煜写过一首《一斛珠》:
这样香艳的闺阁画面,定会让当时的许多人瞠目结舌。然而,任性的李煜就是要将他与大周后的深宫生活写在词里,让天下人知晓。当然,对李煜来说,后宫里有旖旎缠绵,也有诗情画意。
大周后曾为李煜作《邀醉舞破》。那日,李煜和大周后把酒言欢,大周后突然来了兴致,请李煜为她舞蹈。应李煜之请,大周后片刻便作出了这支新曲。其后,她抚琴伴奏,李煜和曲起舞。他们还曾一起修复唐玄宗所作之《霓裳羽衣曲》,大周后为李煜翩然起舞。李煜在那首《玉楼春》中写道:“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可惜,美好的日子总是太短暂。
就像花开陌上,总会在不经意间无声凋零。
李煜二十八岁那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周后病倒了。那些日子,李煜无比心疼。他总是和衣伴在大周后身边,有时候彻夜不眠。而且,大周后的汤药,他都要亲自尝过才给她喝。可惜,大周后还是故去了,李煜心如刀绞。他写了首挽词:
他不像个帝王,而像个寻常的男子。
爱人离世,从此天上人间,他无数次泪眼模糊。
幸好,他的身边,还有个小周后。大周后去世四年后,李煜立其妹妹嘉敏为后,即小周后。她也是个才貌双绝的女子,深谙音律,懂得填词作诗。他们初在一起,小周后才十五岁,身姿窈窕,温婉清扬。作为帝王,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也无可厚非。不过,因为有大周后,李煜和小周后只能偷偷相约,如他在那首《菩萨蛮》中所写:
这首词,可谓写尽了情人私会的谨慎和恣意。月光如水的清宵,女子手提绣鞋,轻手轻脚地走到男子身边,偎在他的怀里,说相见不易。
有小周后相伴,李煜仍旧过着风流快意的日子。外面兵荒马乱,他在南唐的江山之巅独得欢愉。后来,这样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他和小周后被押解到了汴京。最后那几年,有小周后相伴,李煜在凄凉中颇感慰藉。只是,宋太宗时常召小周后入宫,强行临幸,李煜极为愤懑,却无可奈何。
所有的欢情,刹那间碎落成尘。
温柔与缱绻,快意与风流,都成了往事。
月明之夜,往事不堪回首。
故事里风流俊雅的天子、明丽多情的女子,在深宫里无限缱绻。故事的最后,天子被鸩杀,不久后女子也离开了尘世。人生如梦,或许可以说,离开不过是梦醒而已。
倘若李煜不是生于帝王之家,只是个寻常词人,他可以带着纯粹的自己畅游山水、纵情诗酒。他可以与心爱的女子琴瑟和鸣,从少年到白头。可惜,在岁月的棋盘上,他被选择做了君王。这是他的无奈。
红尘滚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无奈。
毕竟,我们都是岁月的棋子。
[1]一说李景遂为“暴疾”而亡。——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