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丁武器库房,一名身穿土褐色制式服装的中年男子手上拿着一张弓,面上满是喜色,殷勤向陈钧道:
“大公子,这张弓可是用了上好牛筋跟极品青竹制作而成,拉力强劲有力,一箭射出去,能轻易击杀一头雄鹿,拿出去狩猎,定能引得旁人侧目惊叹。”
从对方手上接过长弓,陈钧亲自上手试了试,发现自己目前的力气正好驾驭,当下一笑,道:
“不错,辛苦你了,往后每日遣人从库房搬一些箭矢到我院内,最少五百支。”
中年男子没有任何犹豫,谄媚点头道:
“没问题,每日午时,我会让几个人拿五百支送到公子院外。”
陈钧手提长弓,大步向自己居住院子走。
同时还让下属带上不少箭矢。
离了书房,陈钧一路沉思,自己在这个没有灵气的世界,应该练就什么技能,才能相隔数十丈之外杀敌不留痕。
最终他选择弓。
冷兵器时代,弓就是人力操控的最佳远程武器,房间内的那一张黄色大弓陈钧先前就尝试过。
力道非常大,他现在根本就是用不了,非得有五百斤膂力方可拉开。
他只好退其求次,选择离王府家丁护卫库房里面的弓箭。
按理来说,普通护卫根本就用不上,可惜离王府就注定了在这里任职的人就非同一般。
不少武器都是直接从三通城军械库里面拿回来的,说是猎弓,其实也算是军弓,杀伤力不容小觑。
陈钧自己居住的地盘非常大,除了吃饭睡觉的屋子之外,还有一个跟足球场这么大的院子。
除了他之外,身边就只有宁樱雪,她美目流转,甚是好奇,道:
“公子,你怎么又换了兴致,想要练弓呀?”
“随便玩玩,以后找机会去外边打点野味,酒楼吃的那些滋味不够。”
简单回答,他亲自到五十米外挂上一个大箭靶,又重新回来。
陈钧侧身站直,脸上从容架起长弓,臂背发力,前推后走,弓弦拉满,瞄准五十米外一株大树的同时,轻声道:
“中!”
咻——
箭矢飞出,速度极快,以他的力量,这一箭要是击中目标,肯定能穿透。
然而箭矢却跟箭靶擦肩而过,最后落在远处草地上。
这个结果陈钧早有预料,并未气馁,伸手从箭筒里又拿出一支,使用拇指扣弦法,稳住身形,又是一箭。
同先前那一箭力道相同,只是并未射空,而是正中挂着箭靶的树干上。
“看起来还是有进步的嘛。”
陈钧一笑,接着左右开弓,持续射箭,每一次都全神贯注,没有丝毫放松,就好像凌晨三点在球场上练习投篮的球手。
他坚信自己只需要持之以恒,定能有喜人收获,就如他当初以一本普通剑法收获剑术词条特性。
......
岁月幽幽,眨眼便是五年之后。
三通城城外,一处野草有膝高的丛林,一头雄鹿低头认真吃草,对于它来说,唯有那些刚刚生长出来的嫩草才能成为它的食物。
除了青草外,这些野外生长的鹿还是寻找气味特殊的草药来补充身体。
故而不少人都对这些野鹿趋之若鹜,无论是鹿茸还是鹿血,亦或者鹿鞭,往往都会被视为珍馐,传闻吃上一些,便能一柱擎天,夜夜笙歌而金枪不倒。
咻!咻!咻!
蓦然间!三道箭矢破空而至,第一支箭头穿透埋藏在草丛里面的鹿脚。
噗嗤!
感受脚下吃痛,雄鹿毫不犹豫撒腿就跑,刚跳两步,第二支箭接踵而至,箭头洞穿另外一只后腿。
它跌倒在地,回首望去,雄鹿却只觉眼眸一热,第三支箭贯穿它脑袋,热血汩汩流出,意识两息过后便彻底消失,一头极品野味倒地不起。
百米之外,一名英气男子骑在一匹黑色骏马之上,他缓放下长弓,白净脸庞如刀削下颚,一双英眸盯着前方,他就是出手射死雄鹿的青年。
牵过缰绳,黑色大马发声哼哧,带着他迈开长腿徐徐往前走,青年一袭黑色云纹衫劲装穿着在身上,以白玉腰带相束,衬得他身形挺拔。
别看他面容俊秀,神朗气爽,却掩藏不住一股剽悍之意。
从他出手搭弓射箭到命中目标,前后不过两息,足以见得他在箭术上颇有造诣。
还没等到他走到雄鹿身边,周围就出现几名仆从打扮的壮汉,他们两眼尊敬的看向陈钧,又手脚麻利来到雄鹿身边。
动作很快,割喉取血,等到陈钧到此处,周围人开始用一个银色器皿奉到他面前道:
“恭喜世子箭术又精进了不少!这一头雄鹿的血及时取出,余温尚存,不知世子是否现下饮用?”
陈钧没有回答,伸手拿过器皿,把边缘倾斜的口子放在自己嘴边,豪饮整整一大碗还带有温热气息的鹿血。
也不知道这一头雄鹿平日吃了什么,鹿血入喉竟无丝毫腥味,反倒有些许甘甜,让他顿觉通体舒畅,气血翻涌,恨不得马上运动打坐,盘膝修炼。
他把器皿抛给下属朗声道:
“把所有猎物都带回府上,野兔、野鸡这些小东西你们看着分,大型野兽我亲自处理。”
陈钧一扯缰绳,黑色大马迈开长腿,纵马狂奔,这一匹马是陈钧一年以前在野外驯服而得。
性格狂傲,缓步而行,已疾迅异常,此刻迈开脚力,但觉耳边生风,山道两旁树木接连化作残影倒退。
众人凝望他快马加鞭导致的尘土飞扬,不由议论。
“大公子真是越来越厉害,每一次外出狩猎都能收获满满。”
“是啊,跟老爷生前的气质一模一样,威武霸气,雄风赫赫,我方才看他大口饮血,大气不敢出。”
“再过不久,就是公子接受朝廷封侯的日子,到时候,公子可就是真正的定边王,整个王府唯有公子马首是瞻,不知道夫人会如何。”
“嘘!你不要脑袋了?谁不知道夫人数年前跟离小姐待公子不善,这些年来公子从未提及两人,夫人跟小姐也就自个过日子,两方相安无事,十分默契,你小子在这个时候提这种事情,是嫌弃脖子痒痒了是吧?”
“我还怕她不成?五年前我兄弟亲眼看到大公子打了离小姐两耳光,那场面,真不是一般的残暴,事后如何?你们看夫人敢说什么话吗?不还是老老实实带着离小姐远离大公子的地方。”
“那件事我也听说了,哎呦喂,打的老鼻子狠了,自那之后,整个离王府就由大公子说了算。”
......
从野外返回三通城,陈钧便让马匹降下速度,免得伤到他人,他的俊秀面容就算再怎么低调,也引得不少人侧目令羡。
返回离王府,门外侍卫提前走下台阶,接过马匹缰绳。
陈钧轻抚马颈中的鬣毛,对侍卫吩咐道:
“等会记得给它喂上好的酒水,好好让它歇息片刻。”
黑马转过头,似听懂人言,在陈钧手臂上挨挨擦擦,神态甚是热情。
陈钧淡然一笑,他知道这一匹马是想要喝酒,才会对他露出这般态度。
安排好这些事情,陈钧回到屋内,把黄色大弓放好,穿上一身常服,前往厨房位置。
野外狩猎好的那些动物也已经被人听从他的命令,一一放好。
所有人离开,陈钧独自一人在厨房磨刀霍霍,动作娴熟的把所有野味进行解剖。
肉、皮、骨、筋......所有能进行分割的东西全部被陈钧从血肉上方切割而下,摆放的整整齐齐。
他挑选能补充气血的部位开始自己在厨房里面进行烹饪。
五年前,他为了防止有人下毒,最终决定亲力亲为,时间长了,也就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