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近二十年来学者们逐渐把目光投向“教化”这个研究领域,主要从社会史、思想史、教育史等不同视角,开始探讨相关问题。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成果也越来越丰富,而且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下面笔者将就近年有关魏晋教化研究的相关成果进行学术史回顾。

一 以魏晋教化为主题的论文论著综述

有关魏晋教化的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篇。谢长法的《魏晋时期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教化》对魏晋时期家庭教育兴盛发达的动因以及相关内容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得出家庭教育乃是这时期社会教化的重要方面的结论。该文认为,魏晋时期是门阀世族社会,众多的世家大族以门第标榜,并以文化传承形成一定的家学,世代相传的家学又成为世族兴起和维系其地位的必要条件,因此各大族中累世学业相袭的现象十分普遍,从而成为家庭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因。直接促进家庭教育兴盛的原因,则是官学的衰落和私学的繁荣。私学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最活跃并居于主导地位的教育形式。此外,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也对家庭教育的发展有一定影响。在谈到魏晋时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和特征时,谢长法特别提到了家诫的流行及其教化功能,认为“家诫”对于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各种思想观念向民间普及和传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而促进了家庭教育作为维系教化的重要形式的地位。该文作者对魏晋时期家庭教育兴盛发达的原因的剖析简明深刻,对于整个魏晋时期的家庭教育的内容和特征做了粗线条的描述,[9]使读者对这时期家庭教育在社会教化中的地位可以有全新认识,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也为本书的基础研究提供了重要思路。

沈宏格的《晋代孝道教化的实施及启示》一文,分别从政治、文化、教育、法律等多个角度,分析了晋代“以孝治天下”的施政纲领,在稳定社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指出孝道教化的实施途径主要有四:第一,天子行孝,率先垂范;第二,以孝品才,以孝驭官;第三,以孝施教,以孝化民;第四,纳孝于法,以法彰孝。这不仅为构建晋代教化实施的途径提供了线索,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晋代孝道教化由上及下的传播普及和实施路径。[10]但该文很少言及与官员教化密切相关的考课问题,这点尚需进一步探讨。

陈丽平的《〈列女图〉的流行与汉魏六朝女性教化》认为,《列女图》在儒家教化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将魏晋时期的教化研究引向了更为深入的领域。该文从《列女图》绘画题材创作蔚然成风、《列女图》题材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以及贵族、皇室女性对《列女图》的珍重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刘向的《列女图》产生以后,从两汉到六朝,《列女图》在传播女性道德价值观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通过庙宇、祠堂墙壁上的《列女图》等,通过流通的各种形式的《列女图》,《列女传》树立的女性道德价值观深入人心。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女性而言,《列女图》所起的作用甚至比《列女传》更大,因为此时《列女图》的教化作用是脱离了《列女传》的文字独立完成的,这些信息为我们了解两汉六朝时期女性接受道德教育的途径与内容提供了重要线索。[11]

谢莺的《两汉时期“教化”到魏晋时期“名教”的演变》,以“教化”概念为研究点,试图从概念史的角度探究教育的变迁,以丰富人们对教育概念史的认识。她分析了“教化”概念演变成“名教”概念的过程,又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礼教与皇权过于紧密的结合、选官制度的弊端、教化实践的偏差,以及对察举缺乏严格的审查制度五个方面,分析了概念转变的原因。文章指出,魏晋时期是继战国之后第二个礼崩乐坏的历史阶段。汉末各割据集团在争夺政权的过程中都打出了“名教”的旗帜,但其目的不是真正推行儒家教化,而是利用名教牟取政治利益、诛除异己,“名教”是他们的篡逆工具。魏晋标榜“以孝治天下”,曹操以“不孝”的名义杀孔融,司马昭也是以“不孝”的名义杀嵇康的,但是曹操和司马昭又何尝是孝子,他们只不过是利用这个名义诛除异己。统治者应该是教化的示范者、表率者,然而当时的统治者却在大力宣扬名教的同时,为牟取政治利益做出与传统儒家思想相违背的事情,成为破坏儒家教化的罪魁祸首。统治者以虚伪的名教面对臣民,臣民也会想出种种形式主义来应对,从而形成了上下“智力竞争”的恶性循环。另外,儒家的教化思想主张“富而教之”,但是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安、战乱频仍、政权经常更迭的时代,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都朝不虑夕,庶民的人身安全之类的基本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更不要说更高的精神层面的追求,教化只能流于形式并演变成名教。[12]

冯克诚的《魏晋南北朝的道德理论与德育实践》一书论述了魏晋南北朝的德育思想在人生论、名教论及修养论中独特而丰富的内容,玄学思潮的道德理论与实践,以及佛教中的道德理论与德育实践,道教中的道德理论与实践,魏晋至隋唐时期儒家道德的理论与实践。这部论著较为系统地研究了魏晋道德理论与德育实践问题,是从教育史视角研究魏晋教化的一部重要著作。[13]此外,张惠芬主编的《中国古代教化史》的第五章探讨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教化模式与活动的变异,重点论述了道教、佛教对教化活动的渗透,以及家庭教育在教化活动中地位的确立。[14]黄书光主编的《中国社会教化的传统与变革》也是研究魏晋教化的重要著作。[15]

虽然有关魏晋教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学术成果,但与先秦、秦汉乃至唐宋以后的教化研究相比,魏晋教化研究显得相对薄弱。另外,有关这时期教化研究的专著尚未问世,相关论述几乎都是夹杂在通论性的论著中,长期以来并未形成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目前儒家教化的断代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学术界还缺少专门探讨魏晋儒家教化研究的著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发掘史料,对这时期的儒家教化尤其是几个重要的相关学术专题,从历史学角度进行更为深入、全面和系统的考察。

二 有关魏晋“孝行”、“孝道”及“孝文化”的研究综述

学界普遍认为魏晋承汉代传统,总体上,“以孝治天下”是治国理念,因此魏晋的“孝行”、“孝道”及“孝文化”是魏晋研究的重要课题。

胡和平的《浅议“魏晋以孝治天下”》探讨了魏晋“以孝治天下”的原因及基本特点,指出社会、官方与民间承汉之传统崇尚孝道,但基于魏晋以篡立国及魏晋士族社会的性质等社会历史背景,孝道的虚伪性、欺骗性增强了。[16]毛颖的《孝道与六朝丧葬文化》指出,六朝时期儒佛道三教求同于孝道,形成了独特而丰富的生死观和丧葬习俗。[17]张承宗的《魏晋南北朝养老与敬老风俗》列举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养老敬老的事迹,从政府的尊老敬老到民间践行孝道都有论及,是研究魏晋孝文化的一篇重要的参考论文。[18]

谭洁的《魏晋时期的孝道观》认为魏晋时期的孝道观具体体现出五大特征:第一,自然亲爱为孝;第二,生孝重于死孝;第三,大孝为期盼父母之长生;第四,孝亲先于忠君;第五,至孝必有报应。[19]孔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伦理设计及其实施方案》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盛行,儒、释、道思想既相互碰撞又相互吸收。这时期的基本特色表现在伦理思想领域,就是社会伦理规范的多元化、实施方案多样化。它是后来思想界三教合流的先声,同时也为隋唐政治大一统及社会正常运行提供了丰富的、可借鉴的思想素材。[20]

王仁磊的《伦理与实践:魏晋南北朝孝道述论》从尊敬父母与赡养老人两个方面,即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探讨了儒家倡导的孝道伦理在魏晋南北朝的实践经验。同时阐述了孝先于忠、避讳的盛行和孝感故事的兴起,成为该时期孝道伦理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鲜明特色。而且由于统治阶级对“孝”的提倡以及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儿子赡养老人的社会民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存在,并形成了赡养型家庭的道德伦理观。[21]

唐长孺的《魏晋南朝的君父先后论》一文分析了魏晋亲先于君、孝先于忠观念的成因及发展脉络。认为自汉以至三国君亲之间是容许有所选择的,自晋以后,亲先于君、孝先于忠的观念得以形成。而且现实政治的需要加强并发展了这种观点。[22]王新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忠孝之辨与避讳》认为,魏晋时期由于忠孝观念的偏移,孝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忠的观念则被漠视了,家讳的范围及力度较前代的两汉及后代的唐宋都比较突出,而避帝王名字的国讳则较少。[23]杨振华的《析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的特征》,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魏晋时期孝文化的特征,即对《孝经》的重视,以孝治天下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理念的基本方面。[24]

刘强的《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孝悌之风》和鲁红平的《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士人的忠孝观》两篇文章都是以《世说新语》为研究对象,通过书中记载的言行事迹研究魏晋时期的孝文化。[25]朱明勋的《论魏晋六朝时期的〈孝经〉研究》选取了孝文化发展中的一个视角进行研究,即从《孝经》发展的历史素材研究孝文化,拓展了传统孝文化的研究领域。[26]张宏慧的《魏晋南朝时期“重孝”文化心态探论》一文在列举魏晋南朝时期种种孝行之后,总结出魏晋南朝时期重孝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指出魏晋统治者以孝为政治服务才是这时期孝风昌盛的根本原因。[27]

李洁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行”》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详细阐述了魏晋时期的“孝行”,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孝先于忠”,并结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特点,指出“孝”是政权封建化的特征之一。[28]贾宇的《玄儒思想影响下的两晋孝观念演变》从玄儒两家在两晋时期的兴衰,探究在此影响下的孝文化的演变,指出孝观念在玄学与儒学的相互作用下,从魏晋时代开始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并走向了更为广阔的天地。[29]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孝文化的专著对本书的考察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比如肖忠群的《孝与中国文化》,以及张锡勤、柴文华主编的《中国伦理道德变迁史稿》。[30]

以上研究成果多从伦理学角度对魏晋时期的孝行、孝道及孝文化进行了论述,研究的重心在于魏晋时期“孝先于忠”观念成因的分析及其影响,鲜有专门提及孝与教化的关系的研究成果,即使偶有提及也叙述较为简略,因此,笔者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孝与教化的互动关系,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三 有关魏晋丧礼的研究综述

丧礼是魏晋贯彻“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抓手,有关这时期的丧礼研究成果,最具代表性的专著有两部——陈戍国的《中国礼制史》(魏晋南北朝卷)和梁满仓的《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陈戍国在第一章第四、第五节分上下两篇对三国丧葬礼仪做了详尽考证,第二章第五、第六、第七节分上、中、下三篇主要探讨晋朝丧葬礼仪;梁满仓书中的第八章第三节,着重考察西晋恢复三年丧礼制度及实行三年之丧的意义,第八章第四节从三年心丧与丧服制度实践层面,论述了相关礼制的时代特点。[31]

关于魏晋时期丧礼的研究论文,主要有刘选、辛向军的《魏晋薄葬成因的考察》,[32]韩国河的《论秦汉魏晋时期的厚葬与薄葬》和《魏晋时期丧葬礼制的承传与创新》,[33]梁满仓的《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礼制度化》,[34]王波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薄葬习俗及其原因分析》,[35]李乐民的《三国时期的薄葬风俗述论》,[36]蔡明伦的《魏晋薄葬原因探析》,[37]黄云鹤的《魏晋时期薄葬思想探析》,[38]沙忠平的《魏晋薄葬论》,[39]王建宏的《魏晋薄葬形成的原因考述》,[40]赵俊杰的《中原地区汉末至曹魏时期的墓葬等级与葬俗变迁的阶段性》,[41]高二旺的《魏晋南北朝丧礼研究》,[42]张承宗的《魏晋南北朝妇女丧葬礼仪考》。[43]以上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对魏晋丧礼进行了相关论述,但很少涉及丧礼与教化方面的问题。

四 有关魏晋中正清议的研究综述

中正清议是魏晋时期贯彻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政治措施。如果说两晋时期的丧礼改革是从礼制方面,规范人们的孝道观念和行为准则,那么由州郡中正主持的乡里清议,则是从礼制的实践方面维护孝道,并成为对违犯丧制、不遵孝道者进行惩罚的政治手段和舆论工具。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如下。

周一良的《两晋南朝的清议》一文分析了清议的历史沿革、内容及作用,广征博引论述精辟,指出魏晋实行九品官人之法,中正根据清议或乡里舆论,厘定、升迁或贬降某人的乡品,从而向吏部提供升降某人官位的重要依据。其中主要以儒家伦理作为衡量人物的道德标准,而孝道尤其受到统治阶级的特别重视。[44]张旭华的《关于东晋南朝清议的几个问题——与周一良先生商榷》,在肯定周一良观点的基础上指出,周在分析东晋南朝清议与中正的关系时,似乎过高地估计了御史中丞和政府官员在处理清议案件时发挥的作用,而忽略了中正在清议中的地位与作用。[45]

高二旺的《两晋南北朝官吏居丧违礼与清议处罚》一文指出,两晋南北朝时期,朝廷可以对居丧违礼的行为进行种种处罚,除法律手段之外,行政处罚大多是以“清议”的名义进行的。[46]作者在周一良和张旭华对居丧废礼和不遵孝道是两晋南朝清议的一个重要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居丧违礼的清议问题,指出,清议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整肃吏治的作用,表明了统治者对礼法治国和官员道德的重视,但也使一部分官员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张旭华的《两晋时期的丧礼实践与中正清议》从丧礼实践与中正清议的关系入手,重点对两晋时期违犯丧制、不遵孝道以及居丧违礼的清议案例进行了综合考察并指出,与汉魏清议相比,两晋清议已经演变成颇具威力的道德惩罚手段,并从丧礼的实践层面,成为切实维护名教的统治工具。[47]

胡舒云、李晨光的《“九品官人法”中的“中正”》探讨了中正表率乡里、敦行教化、化民正俗之责。[48]阎步克的《西晋之“清议”呼吁简析及推论》和刘康德的《论东汉魏晋名士的清议和清谈》也是研究这时期的中正清议的重要论文。[49]此外,阎步克的《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以及《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50]田余庆的《东晋门阀政治》、张旭华的《魏晋南北朝官制论集》和《九品中正制略论稿》等论著,[51]对本书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 有关魏晋考课与巡行制度的研究综述

考课与巡行制度为魏晋贯彻“以孝治天下”提供了制度保证。中国历代王朝都重视官吏的考课制度、巡行制度和奖惩措施等,以加强对各级官吏的考察与管理,督促其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规范。

张文强的《魏晋北朝考课制度述略》从上计、考课、巡行三个方面对魏晋北朝的考课制度进行了探讨。[52]陈琳国的《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研究》,第四章第一节探讨了魏晋中央监察制度削弱的原因与表现,第七章探讨了地方官吏的考课和监察,认为魏晋地方吏治一直存在严重问题,州郡县罕见良吏,贪赃成风贿赂公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官吏的考课和监察制度已经废弛。[53]杨普罗的《关于魏晋官吏考课制度研究的两个问题》认为魏晋官吏考课制度的规范与执行之间,矛盾现象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为加强集权统治,不断想方设法实施考课,在继承旧制的同时还有所创新和完善;但是,另一方面,以世家大族为代表的地方势力竭力阻挠,并暗中破坏考课,所以考课实效不大,而弛坏之速又胜其他历史时期。这种考课制度本身的变革、进步与考课实践的艰难,反映了当时政治的基本特征。应该说,这种制度与实践之间出现偏差与矛盾的现象,历朝历代都难免,但矛盾的突出程度确实是这时期的重要现象,也可说是不同于其他历史时期的特有现象。这点也表现在魏晋时期其他制度与执行实况的矛盾现象中,如监察制度。[54]王东洋的《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研究》涉及与教化相关的考课标准、考课后的奖惩和巡行制度、九品中正制度与考课制度的关系,以及民众对官员的评价机制与考课制度的关系等,[55]这些探索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李传军的《歌谣俗语与两汉魏晋南北朝社会》涉及了魏晋时期与教化相关的派遣使者分路巡行天下的制度,作者肯定了歌谣风议在督促教化方面的积极作用。[56]

六 有关魏晋教育的研究综述

关于魏晋时期的教育方面的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孟宪承等编写的《中国古代教育史资料》,很多内容都涉及魏晋时期的教育问题。[57]其后毛礼锐、瞿菊农、邵鹤亭编写的《中国古代教育史》总结了我国古代丰富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经验,其中对魏晋时期的官学兴废、“九品中正”的选士制度及其对教育的影响、玄学家和儒家教育思想等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使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当时教育发展的轮廓。[58]毛礼锐、沈灌群主编的《中国教育通史》回顾了中国教育源远流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对魏晋时期的社会概况、文化教育的特点、当时的官学与私学、“九品中正制”、儒家和佛教对当时教育的影响,以及著名思想家傅玄、颜之推等的教育思想等进行了详细介绍。[59]此后,《新编中国教育史》(中国魏晋南北朝教育史卷)[60],《中国儒学史》(魏晋南北朝卷)[61],《中国教育制度通史》(魏晋南北朝隋唐)[62],娄立志、广少奎的《中国教育史》[63]、《中国教育史研究》(秦汉魏晋南北朝分卷)[64],曾长秋、周含华的《中国德育通史简编》[65]等著作相继出炉,让我们看到了愈来愈多的教育史研究的著作成果,极大地拓宽了魏晋南北朝教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毛礼锐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一文,从“时兴时废的官学”、“九品中正”的选士制度及玄学家和儒家的教育思想三个层面,叙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情况和教育思想的面貌。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教育特点和形成的历史背景进行了分析和论述。[66]20世纪80年代以来,王建军、金忠明、施光明、高谦民、张传隧、卜宪群、张南、黄清敏、李森等也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时期的教育进行了阐述。[67]

有关魏晋时期的官学教育论文,张旭华的《试论国子学的创立与西晋门阀士族的形成》主要探讨了国子学创立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渊源,以及其对西晋门阀士族形成的影响。认为国子学的创立是西晋统治者为培植门阀士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集中反映了门阀士族对文化教育的控制和垄断,起到了巩固门阀统治的作用。[68]李丽莉的《两晋南朝的国子学》进一步针对这个时期的国子学的发展脉络、沿革演变、教育内容、对象及影响等进行了论证。[69]此外,袁刚、钟杨、张连生、孙德玉、张晨等也从不同角度对魏晋官学进行了研究。[70]有关魏晋时期的私学教育论文方面,王建军的《论魏晋南北朝的私学》认为,由于时代影响,魏晋南北朝的私学呈现出与两汉私学不同的特点。[71]一是家族教育兴起,二是多向发展,这导致教育重心由官学转向私学。

李军的《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的特点》认为,尽管时局动荡不安,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私学依然十分活跃,在教育内容的多元化、教育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学风的优良传统三个方面,相较汉代都有了新发展。而且就是在这个官学时兴时废的时代,恰恰是私学勇于承担社会和历史赋予的教育重任,为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教育的延续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72]吴霓的《论魏晋九品中正制与私学的关系》一文认为,九品中正制客观上促成了当时家学和儒经私学的兴盛,对当时“家诫”“家训”这类家庭教育形式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73]余世明的《简论魏晋南北朝私人教育的发展》一文认为,长期战乱破坏了当时官学教育的正常秩序,但私学发展呈现繁荣局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和学习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74]陈英的《魏晋南北朝私学的历史地位》《魏晋南北朝私学教育内容多元化格局述论》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的历史地位、灵活多样的私学教育形式以及私学教育内容的多元化。[75]彭安玉的《六朝私学的兴盛及其背景探析》也认为六朝私学的兴盛具有必然性,其兴盛表现在私学类型众多、具有一定规模、教学内容广泛、教学方法新颖等方面。[76]

有关魏晋时期家学教育的论文方面,朱怡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族教育》一文指出,魏晋南北朝家族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儒家宗法伦理为中心的道德教育。[77]张天来的《魏晋南北朝儒学、家学与家族观念》一文指出,如果我们考虑到魏晋南北朝的文士多出自世家大族,或与世家大族有某种联系,我们就将会发现,儒学仍以一种家学形式,作为世家大族的精神支柱,深刻而微妙地影响着一代文士,或隐或显地表现在他们的学术中,制约着他们的文化创造。[78]曹建平的《魏晋南北朝家庭教育钩稽》[79]一文指出,魏晋时期的家庭教育虽以封建伦理为范本,但训诫中注重正人先正己,注重道德规范教育,讲究修身养性的教育方法。李必友的《魏晋南北朝家学教育的特点》和《魏晋南北朝家族教育的特点》认为,这个时期家学教育兴盛具有鲜明特点,教学内容广泛,教育手段增多,“家诫”“家训”广为流行,妇女在其中日益担当重要角色。[80]张承宗、魏向东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教育》一文认为这一时期的家庭教育既与东汉世家大族的家教家风有一定的继承关系,又与这时期的时代特点有关,在儒学传家的同时又沾染有玄风,在重视艺能教育的同时也重视门风传承。[81]李必友、张白茹的《论魏晋南北朝家族教育兴盛的原因》一文指出,这个时期家族教育的兴盛是当时家族制度的盛行及门第观念的强化、官学教育的兴衰不定和儒学的衰微,以及九品中正制与征察选官制度对品、学的要求等因素造成的。[82]张连生的《东晋南朝时期家庭教育述论》一文认为,东晋南朝时期的家庭教育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其特点是家族长辈广泛参与对子弟的教育,幼儿教育和妇女教育都受到足够的重视;教育方式多样,既有言传、身教,又有用文字著作进行教育等形式,教育内容广泛,包括学术文化、科技艺术、道德伦理等方面。[83]

张洪萍的《两汉与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学的比较研究》,认为两汉与魏晋南北朝的家学呈现出不同特点,形式由简单到复杂,内容由专精而博通,教育对象由开放到封闭。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学成为世族文化教育的主体形式。[84]郭丽的《从〈文心雕龙〉中所涉及文学家族看魏晋南北朝的家族教育》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为了子弟能够顺利入仕,必然加强对其的教育,以此努力提高其品德修养和才学。[85]另外,还有很多学者发表了一系列有关魏晋时期家诫家训、妇女在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儿童教育,以及魏晋时期教育家及其教育思想等的论文。[86]

综合上述的论文论著,能够看出,学者们已经开始重视魏晋教化问题,已经为该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但尚未见以“魏晋儒家教化研究”为主题的论文,相关研究尚待进一步展开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