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

重庆市财政局

一、2018年发展回顾

2018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六稳”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落地,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着眼于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为实体经济降成本,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全年新增减税180亿元。采取普遍性降费措施,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降低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通过资源整合、加快债券发行等方式,落实资金约2330亿元,加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城市路桥隧道、公路、铁路、机场、轨道、水利等重大项目实施。落实资金92亿元,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落实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汽车、电子产业稳产增效,稳步推进煤炭去产能相关工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运用奖补、贴费、转贷等政策,撬动信贷融资约200亿元。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授信100亿元。

第二,政府债务管控更加有力。严守债务风险管控底线,切实做到债务总量心中有数、化解风险手中有策、债务监管肩上有责。组织全面摸底核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施风险预警,约谈高风险区县,不断完善管控机制。督促落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切实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将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保障及时足额偿还。全年发行政府债券10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97亿元,置换债券317亿元。优化债务结构,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截至2018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690.6亿元,政府债务率约67%,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有序、风险总体可控。

第三,民生支出得到重点保障。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资金需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年财政民生支出358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0%左右。在幼有所育方面,扩大公办园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制度。在学有所教方面,对贫困学生等特定对象,落实免学费、教科书费等资助政策,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安保建设。在劳有所得方面,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精准帮扶重点对象就业创业。在病有所医方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在老有所养方面,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年龄下限由70岁调整为65岁。在住有所居方面,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在弱有所扶方面,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546元、410元,落实高龄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的护理补贴。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2亿元,足额落实18个深度贫困乡镇每年市级新增补助3.6亿元政策,支持贫困区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8亿元,对扶贫资金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

第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卫生计生、生活救助、住房保障等8个领域的18项基本公共服务,逐一划分理顺两级财政支出责任。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激励流域上下游区县协同实施水污染处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组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构建资金、资产、资源整合统管的运作机制。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路径。

第五,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市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挂钩的机制,基本构建起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公开的制度框架体系。启动市级重点专项绩效运行监控。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推进扶贫资金全过程追踪问效。改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修订科技创新券、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基金管理办法,更好发挥科研项目资金效益。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面运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财政经费保障和规范管理。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贡献下降,需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绩效不高,重资金分配、轻项目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较大,还存在脱离实际、超出自身财力过高承诺的现象,财政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一些区县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筹谋划、改革创新、加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财政系统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挥出财政政策的更大效用。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以税费的“减”推动经济的“增”,真正做到服务经济、涵养税源。二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效益。三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统筹各类资金和政策,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集中力量,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整合资源,聚焦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探索建立与风险管理相适应的资金周转制度,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针对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监管。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巩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的积极进展。深入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第三,加强保障,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在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的基础上,坚决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一是建立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全面评估区县财力,综合考虑运行情况、增长态势、支出需求等因素,实事求是评价承受能力,并将其作为以后年度出台支出政策、分配转移支付和债券额度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支出政策监控机制。在尽力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量力而行,推动实施民生支出政策备案制度,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避免陷入民生福利陷阱。三是健全“三保”托底机制。对应中央明确的“三保”范围,足额打实年初预算,对存在困难的区县,通过加大县级基本财力奖补力度等措施予以托底。动态跟踪区县“三保”状况,建立对财政困难区县“三保”预算安排的审核机制和预算执行的约束机制,确保不发生拖欠基本民生资金等问题。

第四,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要求,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系统推进财政改革。跟进中央改革,制定出台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分领域方案。建立转移支付市级资金整合机制,增强困难区县的资金统筹和保障能力。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财政对开发区的体制政策。二是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等绩效管理制度,积极推动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三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各项工作,全力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聚焦专项巡视、大督查、跟踪审计等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执笔人:陶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