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台新咏》成书研究
- 黄威
- 1314字
- 2025-04-22 16:49:58
三 《玉台新咏》为梁元帝徐妃编撰说质疑
胡大雷等学者认为,《玉台新咏》为梁元帝徐妃所编撰,这种说法同样值得商榷。上文已述,胡先生在论证方法上与《“撰录”考》并无二致,同样是在对《〈玉台新咏〉序》进行解读后,认为序文明确交代了编撰者为一位女性,但在具体人选上却提出为梁元帝徐妃的不同意见。其论证理路为:首先,通过对《〈玉台新咏〉序》的解读,认为序中的“丽人”为宫中一位女性,亦即《玉台新咏》的编撰者,但《序》中所交代“丽人”豪门出生、被帝王冷落的身世经历与张丽华并不相符,而与梁元帝徐妃更为相似。其次,通过对徐陵、徐妃、张丽华生平经历与相互交往的考证,认为徐陵有为徐妃作序的可能,而为张丽华作序的可能性很小。最后,提出五条理由,证明徐妃有编撰《玉台新咏》的条件与可能,即:一为史载徐妃有“书白角枕为诗相赠答”的经历,可以说徐妃爱文学、懂创作,自身具备撰录总集的条件。二为徐妃与徐君倩为同胞兄妹,而徐君倩是宫体诗大家。同胞兄妹间相互影响,也是可能的,又且徐妃所在的西府是当年宫体诗基地,徐妃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自然对描摹女性诗作有其爱好与敏感性。三为通过《日本国见在书目》中《玉台新咏》编者为“徐瑗”的著录,梳理南朝史料,并最终锁定为梁元帝徐妃。四为徐妃所在的西府有撰录艳歌集的经验。五为徐妃名瑗,字昭佩,《玉台新咏》是梁元帝徐妃所撰录有版本依据。[41]
实际上,文章虽提供了五个证据,但前四个均仅为“徐妃编撰”说的成立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只有第五条,即《日本国见在书目》载《玉台新咏》编撰为“徐瑗”即徐妃较为有力。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第五条证据,前四条并不足以支撑“徐妃编撰说”这一观点。然而,从现存资料看,第五条证据恰存在问题。在目录著作中,将《玉台新咏》的编撰著录为“徐瑗”者仅有此孤例,无论其前的《隋书·经籍志》还是其后的公私目录均无此记载。今日学者所见《日本国见在书目》为《古逸丛书》所收,该书为影印手抄本。是书抄写不甚认真,因形近而讹误的情况甚多,如将“王昭君”之“昭”讹为“照”,“袁彦伯”之“袁”讹作“苑”,“孙盛”之“盛”讹为“咸”,“《大业略记》”之“业”讹作“亲”(威按:“业”繁体作“葉”,与“亲”形近),等等。[42]我们认为,此书关于《玉台新咏》编撰为“徐瑗”之“瑗”当为“徐陵”之“陵”的讹误,也属于因形近而讹的例子。目录学家姚振宗在《隋书经籍志考证》中就明确指出,唐《日本国见在书目》所录作者“徐瑗”之“‘瑗’当为‘陵’”。[43]
此外,胡先生文章第五条证据指出,徐妃名瑗字昭佩。然而,此结论实际只是通过古人名与字之间关系的考察得出:“徐瑗就是徐妃昭佩。瑗,孔大边小的璧。《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昭佩,可释为透出更多光亮的饰品;孔大即为透出更多光亮,饰品即为璧。我国古代名与字相互间是有联系的,依此惯例,瑗为名,昭佩为字,徐瑗就是徐昭佩,徐昭佩就是徐瑗。”[44]古人名与字之间存在关联并无问题,但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并不能以此为依据,判定有关联的两个称谓必然属于同一个人。所以,这一推断结果也值得商榷。
综上,《玉台新咏》为梁元帝徐妃编撰的观点,由于同样没有坚实的证据支撑也是很难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