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予以关注

残疾人、军转干部、家庭妇女、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创新创业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社会和谐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实际调研和资料梳理,我们认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予以关注,并总结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面临的八大问题。一是政策的精准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需要将普惠性政策和特惠性政策相结合,需要将补助性政策和激励性政策相结合,需要将引导性政策和示范性政策相结合。整个社会的不同群体、同一群体的不同时期所需要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要改变现有的评项目、分资金式的支持政策,要综合利用财政资金、风险资本、金融资本、授信评级、政府采购、人才引进、市场推广等多种手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群体采取更加精准的支持政策,才能真正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走得更远。二是风险的分担问题。大多与“创”字相关的活动,都有较大的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更是如此。如果这些风险大都由科技成果转化者承担,显然是不利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当前财政支出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补助式支持,尤其是依据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只有基础的评价方式,只是有效地减少了政府财政资金的风险,没有实现降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风险的目的。甚至可以说,现有的财政支持方式,对表现不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置之不理,而其支持额度对于表现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而言又如杯水车薪。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最需要的风险分担领域,很难看到财政资金的效果。三是技能的提升问题。对于特殊群体而言,大多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老兵代驾、家政服务等。即使有些从事的是电子商务等活动,实际上也是对新技术的简单应用,这些活动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有限。但是这些活动不可能只停留在创新创业初期,必须经历规模扩张、技术提升等阶段,这就需要加强特殊群体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技能提升。如何使特殊群体解放出时间参与技能提升的相应培训活动,如何使其在相应培训活动中真正受益等问题,都迫切需要解决。四是竞争的公平问题。竞争的公平问题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开展具有重大影响,对于特殊群体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积极性影响则更大。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存在被不公平竞争、被不平等对待等问题,但是特殊群体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需要付出的劳动力、时间等高于一般性群体,但是收益等同于甚至低于一般性群体是不争的事实。残疾人、军转干部、在家妇女、失地农民找工作都难,其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产品(服务)在起步期更是步履维艰,这些都是竞争中存在不公平问题的表现。五是社会的认同问题。竞争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是特殊群体社会认同问题的一个缩影。尽管社会认同问题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大环境下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特殊群体由于受到自身因素(如行动不便、沟通不畅等)、家庭因素(家庭妇女照顾家庭)以及相关社会因素的影响,很多特殊群体面临着家人和亲友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有人认为特殊群体创业就是瞎折腾,有人认为特殊群体不应创业就该在家帮忙带孩子,等等。同时,特殊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从业领域相对较窄、社会关系网络相对欠缺等原因,全社会有很大一部分人不认同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没有认识到特殊群体创业是自食其力,是艰苦奋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六是平台的服务问题。当前针对特殊群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很多,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与特殊群体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很多平台多位于老城区,交通拥堵现象严重,基地办公用房老旧,有的甚至在采暖、水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隐患。与一般性平台已经进入智慧园区或“互联网+”园区相比,特殊群体平台亟须政府资金支持,提升服务能力。七是活动的升级问题。如前所述,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大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对新技术的简单应用阶段。从创业平台走出的企业或团队,大多数以个体工商户形态存在,真正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的很少,因而其资本运作能力、带动就业能力以及带动全社会发展的示范效应也受到限制;而且这些从创业平台走出来的企业或团队,还面临着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为此,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不能止步于现有技术手段和现有市场,政府部门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要与有关智库部门加强合作,对特殊群体创业进行持续跟踪和政策帮扶,使更多的创业团队升级为现代企业和中小企业,使更多的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在科学规划和科学扶持的基础上发展成有技术、有管理、有市场、有前景的产业集群。八是政府的指导问题。相对于一般性群体而言,特殊群体更应该得到政府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但是由于政府管理部门的人力有限、涉及特殊群体平台的人力有限等因素,特殊群体很难从政府部门得到相应的产业信息、政策信息,他们大多是通过自身的社会网络和实践摸索在艰难前行。为此,政府对特殊群体应加强指导和引导,如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惠及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又如政府部门应与智库机构、特殊群体创业平台共同制定不同类型特殊群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目录,等等,减少特殊群体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