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牧户收入目标下的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

(一)综合平衡法及其改进

综合平衡法是张海亮、吴楚才两位学者于1998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应满足下面关系:

E/(P-I)≤SA/L0(1-L

其中,E为当地农牧民户均年收入;IP分别为单位面积的投入和产出指标;A表示土地的总面积,L0为当地具有生产技术的劳动力,L为农牧业劳动力向其他部门的转移率。用综合平衡法测算的草场适度经营规模是一个阈值,测算结果说明,草场规模在这一范围内经营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对综合平衡法进行了改进,测度出实现保证牧民现有收入目标下的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的范围。

从适度经营规模的经济学原理角度,草场经营的最低规模所产生的经济收入至少应不低于该地区居民目前实际牧业纯收入。从牧业经济就业的社会效益来讲,适度经营规模的集约化程度还应满足牧区劳动力非牧化转移之后的就业需求,因此,草场适度经营规模应满足:

E/(A-I)<S<(1+p1p2HN/L(1-ω

其中,S表示适度经营规模,E表示牧民家庭每年的户均纯收入,I表示单位面积草场投入,A表示单位草场面积产出,H表示牧户承包的草场面积,p1表示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概率,p2表示牧户租用草场面积占所经营草场面积的比例(正值表示该牧户向外出租草场,负值表示牧户租用他人草场),N表示牧户家庭劳动力数量,L表示具有熟练生产技能的劳动力投入,ω表示牧区劳动力在非牧产业中的比例。

(二)测算结果分析

利用综合平衡法对内蒙古四种不同类型草原畜牧业适度经营规模进行测算,结果见表5。从中可以看出,草甸草原草场适度经营规模的范围为4310.74~4632.88亩,牧户实际户均经营的草原面积为3599.93亩。实际经营规模不在适度经营规模的范围之内,草甸草原牧户实际户均经营的草原面积较小,牧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超载放牧问题。

表5 不同类型草原适度经营规模

典型草原草场适度经营规模的范围为3877.88~5357.83亩,适度经营规模的最小值小于草甸草原,最大值大于草甸草原,区间范围较大。牧户实际户均经营的草原面积为3855.06亩,靠近合理范围,因此,典型草原大部分牧户可维持现有的草原经营规模。

荒漠草原草场适度经营规模的范围为15444.97~19376.86亩,牧户实际户均经营的草原面积不在合理范围之内。荒漠草原相对于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生产条件差、草原植被覆盖率低、退化严重,是三个典型牧业生产区中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为保证牧户现有的收入水平及草原生态的良好恢复及可持续性,牧户需扩大现有的草场经营规模,扩大的面积至少应达到2063.73亩/户。

草原化荒漠地区,牛羊养殖量少,大多数牧户养殖骆驼,且草原化荒漠地区生态环境接近荒漠,草原植被稀少,对草场的依赖性较小,因此,对草原化荒漠地区的牧户来说,由于牲畜养殖以圈养为主,应更注重投入产出结构调配合理性、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性,对草原经营面积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可。

在各类型草原中,牧户实际户均经营的草原面积只有少数处于适度范围之内,典型草原样本牧户中处于适度经营范围的比例最高,但仅为18.67%,草甸草原中基本不存在处于适度经营范围的牧户,各类型草原大部分牧户的草原经营面积小于适度经营规模的最小值,所以,为保障各类型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在养殖目前数量的牲畜,实现现有收入水平条件下,牧户必须扩大草原的经营面积,保持合理的载畜量。各草原类型处于适度经营规模范围内的牧户数分布如表6所示。

表6 各草原类型处于适度经营规模范围内的牧户数分布

此外,各类型草原样本牧户中均有部分牧户的草原经营规模大于适度经营范围的最大值,其中,草甸草原牧户中有34.29%,典型草原中有26.67%,荒漠草原中有15.69%,草原化荒漠中有5.9%,这部分牧户在实现现有收入水平条件下,草场的经营面积有冗余,即草场利用率较低,这一部分牧户可适度扩大牲畜的养殖规模,增加资本投入或者减少草场经营面积从而将冗余的草场出租流转以实现草原资源有效的利用。

对各旗县按草原的不同类型进行划分后,可取平均值计算出各草原类型的适宜载畜量,进而可计算出保证牧民收入水平下的牲畜养殖的适度规模,计算结果见表7。在现有草原经营面积下,既能保证牧民的收入水平又能维持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牲畜养殖规模从大到小依次为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典型草原和草原化荒漠。在草场适度规模经营范围内,草甸草原的最小养殖规模为458.43个羊单位,最大养殖规模不能超过492.69个羊单位,典型草原的最小养殖规模为199.20个羊单位,最大不能超过275.23个羊单位,荒漠草原的最小养殖规模为239.41个羊单位,最大规模为300.35个羊单位。这三种类型草原牲畜的实际养殖规模均超过了合理范围,即处于草甸草原、典型草原、荒漠草原的牧户在实现现有收入水平时,超载放牧问题非常严重,不利于草原生态的维护。若要维持目前收入水平并实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目标,牧户在牧业生产过程中必须调整生产方式,提高草场流转效率,适当扩大草场经营规模以减轻因过度放牧给草场带来的压力,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草原畜牧业的良好发展。草原化荒漠主要位于内蒙古中西部,该地区草原退化,荒漠化严重,常年降雨量少,鼠虫害严重,牧户以养殖骆驼为主,对天然草原的依赖性较小。该地区牧户牲畜的合理养殖规模最小值为171.68个羊单位,最大值为218.82个羊单位,而牲畜的实际养殖规模为385.28个羊单位,从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角度看,该地区实际养殖规模较大,考虑到草原化荒漠牧业的生产方式不同于内蒙古东部牧区,该地区可适当缩小现有养殖规模或者保持现有养殖规模。

表7 不同类型草原牲畜养殖规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