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技术经济学(2018年卷)
- 李平 吴滨 刘建翠 朱承亮
- 2365字
- 2025-02-26 02:52:17
二 理论回顾和研究模型提出
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的现象由来已久,早在Chesbrough提出开放式创新的概念以前[1],不少企业就开始和大学、科研机构或供应商合作来提高创新绩效[13]。研究者通常从知识基础观(Knowledge-based View)[14][15]和技术转移视角来理解开放式创新,认为外部知识和技术获取对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4][16][17][18],大企业需要开放创新活动,如通过与其他组织合作,来赶上技术进步的步伐[19][20]。本文开放式创新(OI)的定义是:企业进行有目的性的“创新资源”流入或流出,来提高创新能力或者拓展创新成果的外部应用。“创新资源”既包括备受关注的知识[21]和技术[11],还包括一些被学者忽略的资金、人力、许可权证、时间等。
前人根据其特征对开放式创新进行了一些分类。Laursen和Salter通过知识流入渠道的数量和强度将开放式创新分为广度(Breadth)和深度(Depth),并给出问卷策略的方法[4];Gassmann和Enkel依据知识的流动方向将开放式创新分为内向开放式创新(Inbound OI)、外向开放式创新(Outbound OI)和耦合开放式创新(Coupled OI),分别表示外部知识的内部利用、内部知识的外部利用和合作伙伴双向知识流动[22]。后来,Hung和Chou 根据前人的研究开发测量开放式创新水平的10个题项量表[23]。Lazzarotti和Manzini提出开放式创新流程阶段的数量和类型两个维度[24]。Parida等则根据技术搜寻的特征将开放式创新分为水平技术合作(HTC)和垂直技术合作(VTC)[25]。总之,这些研究多从知识和技术的流动视角来看开放式创新现象,除此之外,Enkel等也强调学者应该关注开放式创新中财务相关问题[26]。虽然此前也有学者关注了企业历年合作研发的投资额[27],但对开放式创新整体流入流出的全局把握不够充分。针对这一问题,Michelino等提出,除了内外向开放式创新的分类法外,还可以按交易类型把企业开放式创新活动分为经营交易活动和金融交易活动,前者包括与企业创新相关的经营活动,其交易标的未计入资产,如合作研发、研发外包、政府补助等活动,后者指无形资产交易活动,其特征是交易标的已经记入资产,如买卖专利、技术、许可权证、商标以及并购或分拆导致的无形资产附带转移[10]。这一指标给出了开放式创新四个维度的计算方法,较为全面地包括了开放式创新的主要形式以及其中的经济关系,但在实际处理中国年报时还存在不适用性。我国的会计准则与美国的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存在一些区别,我们根据这些相关的区别进行开放度指标的改进。
(1)许可权证核算。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将许可证和特许权(Licence)列入无形资产。但Michelino等将许可权证的交易同时记入经营交易活动和金融交易活动,我们认为这样会导致重复计算,使开放度的计量不准确,一般企业都将许可权证计入无形资产,符合金融交易的特征,所以本文将其交易统一归为金融交易活动。
(2)内部研发形成无形资产问题。与Michelino等方法不同,本文在计算无形资产增加额时不将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因为它是由内部研发确认为资产或申请专利和商标等活动形成的,不是从外部获取的,与开放式创新无关,我们认为将其剔除能够更加准确地衡量内向开放式创新程度。
(3)土地使用权核算。《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规定,企业获得的土地一般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而我国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则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我们处理无形资产增减以衡量创新开放度时将其中土地使用权扣除,这是由于国内外土地产权性质的不同,且土地使用权与创新的关联性不强,因此不能将其看作与创新相关的无形资产。
改进前后分类和各维度计算方法如图1和表1所示。
图1 开放式创新四个维度改进前后
表1 开放式创新四个维度的测量
根据上述维度,可以计算如下内容。
总开放式创新度:
内向开放式创新度:
外向开放式创新度:
此外关于开放式创新策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被大量地研究。一方面,外部技术搜寻对企业绩效有积极影响,在这样的创新方式下,企业合作伙伴能够参与到企业内部研发活动中来,最后增加企业的创新绩效[11]。Lichtenthaler发现外向开放式创新能够提高企业绩效,尤其是当市场的技术不确定性和竞争强度较高时,这种关系更加明显[12]。Chesbrough和Schwartz认为与外部单位合作能够提高盈利能力、缩短进入市场的时间、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更加灵活的创新管理方式[28]。此外合作还能促进隐性和显性知识的相互交流[29],减少技术市场不对称性[30],降低技术活动的风险和成本[31]。这些观点的基本逻辑是,创新过程越开放就会获得越多的外部创意、能力、知识、技术以及与创新相关的无形资产,从而促进创新成功[2][3][32][33]。
另一方面,尽管许多研究表明开放式创新策略能够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但过度搜寻外部知识和过度追寻合作也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7]。企业资源通常是受限的,与外部机构的交流也会增加成本[34],积极保持合作需要大量的维护成本[6][35]。Poot等通过对323个比利时制造型企业研究发现,开放式创新对企业财务绩效没有直接的积极作用,反而会直接导致成本的增加[36]。另外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开放式创新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绩效的边际回报会递减,甚至出现负面的影响[6],因此一些学者提出开放式创新和创新绩效的曲线关系(倒U形)[4][6][35]。Laursen和Salter分析了外部知识获取的广度和深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得出开放式创新对企业绩效呈倒U形关系的结论[4]。学者们对开放式创新对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结果还存在争论,可能原因是产品的复杂性[37]、研发能力差别[4]和行业差别[38]。由于我国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审查一般在6个月内,发明专利申请审查一般在2年内[39],因此我们认为在研究开放式创新对绩效影响时应该考虑“滞后性”,选取三年左右时间进行分析来解释学者们的争论是一个重要的探索和尝试,图2是本文的研究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