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南】

如果在审查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就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那么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不予受理,并可以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并将相关起诉材料返还当事人。

本条规定的是“上级人民法院”而没有使用“上一级人民法院”,这就说明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时,应当报请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如该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其不具有指定管辖职权,则可能报请自己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直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