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技术指导
- 胡建平主编
- 5348字
- 2025-03-15 04:14:04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背景与目的
一、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历程
标准是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卫生健康信息标准是指为卫生健康相关业务活动信息产生、信息处理及信息管理与研究等制定的各类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整个业务处理过程中,在信息采集、传输、交换和处理等各环节所应遵循的统一规则、概念、名词、术语、代码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信息社会的发展进步必须依赖信息化,信息能够得到交流、共享和再利用是信息技术应用的最终目的,信息标准化有利于实现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部门间的信息系统兼容和信息共享。
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是服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人口统筹、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业务领域,涵盖基础设施、数据、技术、安全隐私和管理等内容,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组成的有机整体,是卫生健康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卫生健康行业坚持开发和应用两手抓,不断加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2020年9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下一步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要求。截至2021年12月,发布国家行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251项,团体标准56项,基本建立了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初步形成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大力推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有力支撑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系统化建设工作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01—2005年),为探索研究阶段,主要学习了解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和发展动态,开展课题研究,探索建立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化适宜技术和方法;第二阶段(2006—2010年),为规范管理和重点突破阶段,初步建立国家层面卫生信息标准管理组织,在原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下增设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确立了卫生信息标准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体系框架,围绕改革需求制定了一批较高质量、较高科技水平的标准成果;第三阶段(2011—2015年),为快速研发提高供给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信息标准分类框架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科学研究,厘清卫生信息标准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推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富有创新的卫生信息标准科学发展格局;第四阶段(2015—2020年),为应用推进与创新发展阶段,此阶段的任务为做好互联网+健康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等新型技术领域标准的研究,建立更加合理的标准开发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和医院两个层面标准测评体系建设,促进标准的应用落地;第五阶段(2021年至今),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新兴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事业的深度融合,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也对标准开发与应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工作将坚持统筹规划、急用先行、规范管理、强化协调、提升能力、完善支撑的基本原则,在标准研究制定、应用推广及实施评价与规范管理等诸多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努力构建权威统一、全面协调、自主可控、管理规范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标准在引领技术创新、驱动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负责卫生健康行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卫生健康信息领域相关标准的研制与应用,其秘书处挂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另外,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下设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团体标准研制与应用管理工作,秘书处挂靠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标准处。如此,各司其职、互为补充、运转高效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具体见图1-1。

图1-1 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组织管理体系
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和《卫生健康标准起草和审查管理规定》等标准管理制度与工作要求,同时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根据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围绕业务需求,采用多渠道公开征集项目建议,经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协调审查机构、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查,确定信息标准年度制修订任务。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过程中,由立项、研制管理、预审、会审、协调性审查、发布、评估测评和宣贯培训8个业务流程组成全链管理流程,努力实现人才队伍参与、资源要素支撑和评价机制约束,并以卫生健康标准网和中国卫生信息标准网为在线管理载体与消息门户,推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工作的开展。
三、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框架
不同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体现不同应用目的,同时也体现了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在不同信息化建设环境下不断认识和发掘信息标准的过程,它是对标准内涵和本质的抽象归纳和描述,是对标准所涉及边界的界定,是指导标准开发的总体框架和顶层设计。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概念模型将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分为5大类,即基础类标准、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安全与隐私类标准和管理类标准,其中基础类标准包括标准体系表、医学术语、标识、体系框架等内容,数据类标准包括数据元与元数据、代码与编码、数据集、共享文档等内容,技术类标准包括功能规范、技术规范、传输与交换等内容,安全与隐私类标准包括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内容,管理类标准包括建设指南、测试与评价、运维管理、监理与验收等内容(图1-2)。

图1-2 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概念模型
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概念模型虽然对信息标准进行了合理地类别划分,但由于模型的层次较高,与卫生健康系统业务无关,故在此基础上,结合主要应用系统建设需求,综合吸收国内外标准体系框架的积极成果,构建多维度、多视角的新型三维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层次模型,具体见图1-3。

图1-3 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层次模型
1.业务领域(X轴)
从卫生健康信息化专业领域对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划分依据是“4631”工程,既能完整覆盖卫生健康工作,也能体现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优先领域。具体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人口统筹、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数据资源、信息平台、网络设施9个分类。
2.标准内容(Y轴)
从标准定义的内容进行分类,具体包括基础类标准、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安全与隐私类标准、管理类标准5个分类。
3.标准级别(Z轴)
从标准发布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反映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性质,具体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4个分类。
四、我国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进展
标准化是以制定、修订和实施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标准化实现路径分为需求分析、标准开发、标准选择与融合、标准实施、标准测试与认证五个阶段。其中,需求分析和标准开发两个阶段属于标准研究制定,标准选择与融合、标准实施、标准测试与认证三个阶段属于标准应用实施。如果信息标准制定发布后不能得到广泛采用、无法落实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那么标准的规范统一作用就无法实现,无法发挥标准对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支撑性作用,可见标准应用实施在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性。我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管理包括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实施评估、标准应用管理培训和宣贯等多种方式,其中,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的具体组织下,围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和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信息化两个重点,从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数据集、共享文档、平台技术规范和交互规范、应用系统数据集、功能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等标准研制入手,截至2021年12月,发布国家行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251项、团体标准56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区域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群。这些信息标准可在国家卫生标准网上检索、下载,满足区域(医院)信息化建设及综合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的基本要求,在指导各地规范推进以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卫生信息标准科学研究和实施应用工作,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原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牵头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跨区域医疗健康协同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电子健康档案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与系统开发(2011BAH15B01)”课题研究工作。该课题依据统一制定的电子健康档案相关标准与规范,研究提出了电子健康档案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制定了电子健康档案标准测试指标体系和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编写了测试用例,并开发了电子健康档案标准符合性测试系统。
2013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原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以“电子健康档案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与系统研究”课题成果为基础,试点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2013年制定了测评试点方案,2017年、2020年分别印发了《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版)》和《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2013—2020年共开展8个批次测评工作,建立了我国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实施评价技术体系,对现有各项标准的内容及质量进行了实践校验和完善提升,共计完成153个市(县)区域和503家医院的测评任务,构建了国家-省两级测评分级管理体系,授权25个分级管理单位组织推进各自辖区内测评工作,创建了一批标准化应用示范单位。
测试工作始终坚持树立服务意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强化标准化建设,先后印发两版测试方案,优化测试流程,完善测试指标,提升测试方案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二是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分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三是加强标准培训宣贯,每年举办各类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管理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近百项标准,培训业务技术骨干5 000人以上,组织开展10万人次参加的标准知识竞赛,社会反响良好;四是创新工作模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式,组建定性和定量两支专家队伍,自主研发测试工具,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做好测试工作迭代升级。
五、开展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是一套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系统的评价技术体系、方法和工具,对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出了统一、细化、目标有导向、建设有依据、效果可测评的技术路线和要求,能有效促进医院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信息新技术与医疗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业务协同,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指导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医院IT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诊断梳理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整合多方力量,加强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的信息化参与度,全方位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不断促进医院数据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实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数据中心建设,有利于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与医疗质量安全提升,有利于医院实现以人、财、物运营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与成本控制,有利于医院实现以信息交换与共享为支撑的区域医疗协同。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对电子病历数据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交互规范等信息标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过程中的应用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指导和促进信息标准采纳、应用和实施的同时,还能不断对相关标准的内容及质量进行实践校验和完善提升。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在全国范围内营造“学习标准、掌握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环境氛围,使全国广大医疗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员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标准,同时也培养一批现场评审专家和定量测试专家,挖掘标准开发专家人才,为可持续发展储备专业人才队伍。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为各省推动辖区内医院信息化规范建设提供有效的工作抓手。测评工作采用分级管理方式,授权分级管理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测评方案、测试规范及测试工具,对本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互联互通测评。分级管理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参加测评单位数量和信息互联互通应用效果。
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规范卫生健康信息化领域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开发,促进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标准化信息交互,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信息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而重构卫生健康信息产业生态。
总之,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的重要性,一致认可“标准+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路径,在卫生健康信息化领域积极普及“标准筑基、数据领航、平台支撑”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理念,切实提升医院跨机构、跨地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能力,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