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急性减压病

尽快进行加压治疗,参照GB/T 17870。

6.1.2 减压性骨坏死

根据病情,采用加压治疗、高压氧及其他综合治疗的方法。

6.2 其他处理

6.2.1 确诊为壹期减压性骨坏死的潜水员只能进行20m以内的潜水,沉箱工和隧道工只能参加0.2MPa(2个附加压)以下的高气压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诊为贰期和叁期减压性骨坏死患者应调离潜水、高气压作业岗位。

6.2.2 如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GB/T 16180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