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礼文化与儒学研究
- 邹昌林
- 5188字
- 2025-04-03 17:29:35
第一节 中国文化根于“礼”
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是“礼”,首先又在于中国文化的根源是“礼”。关于这点,可以两方面论之。第一,中国文化在有文字记载以前,是以“礼”为根本。第二,有文字记载以后,中国文化仍以“礼”为基础。
“礼”先于文字,各民族都是一样的。中国的“礼”,据传说材料,是起源很早的。如:
夫妇嫁娶之礼:“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12]
名物之制:“伏羲始名物虫鸟兽。”[13]
礼乐之制:“(伏羲)立礼教以导文,造干革以饰武,丝桑为瑟,均土为埙,礼乐于是兴矣。”[14]
卜筮之制:“伏羲乃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物之宜,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5]“(伏羲)调和八风,以画八卦,分六位以正六宗。”[16]
生产之制:“(伏羲)结绳而为纲罟,以畋以渔。”[17]“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18]
交易之制:“(神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9]
舟车之制:“黄帝作舟车以济不通。”[20]“黄帝作车。”[21]
宫室之制:“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22]“天下人民野居穴处,未有室屋,则与鸟兽同域。于是黄帝乃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23]
甲历之制:“(黄帝令)大挠作甲子,容成造历。”[24]
衣冠之制:“(黄帝)服冕垂衣”[25],“黄帝作旃冕。”[26]
八音之制:“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27]
以上种种传说,都是在黄帝时代或黄帝之前。虽说伏羲作八卦,始有文字雏形之可能,但充其量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帮助记忆的符号,真正达到表意功能是不可能的。故在以上制度和发明之时代,真正的文字是不存在的。而以上种种发明和制度,却都和礼有关,它们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纳入礼的范畴。《礼记》中说:礼是“始诸饮食”,“本于婚”。“饮食”即包括取食的方式和分食的方式,当然,也就是生产的方式和分配的方式,其中,自然也应包括居住的方式和服饰的方式。“婚”是人本身的生产,当然应包括男女交往的方式、成婚的方式,以及相关的血缘组织。因此,与这两种生产相关的活动,都应包括在礼的范围之内。既然如此,以上种种发明和制度,也就全部属于礼的范围。故从传说材料看,礼先于文字。这是其一。
其次,礼先于文字,还与原始文化的传承方式紧密相关。文化是通过世世代代的积累而发展起来的,而人类的进步,则是通过文化的发展来实现的。故人类的进步依赖于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发展则依赖于世代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而经验与知识的积累,又是靠一定的传承方式来实现的。那么,在文字出现以前,人们是怎样传承文化的呢?除了依靠语言的口耳相传的方式之外,主要就是靠礼仪。人们通过集体的舞蹈、歌唱、祈祷等各种礼仪活动,把生产的操作、知识的传递、信仰的感应融汇进去。人们就是在这种礼仪活动中,一代一代地传递经验、知识、信仰。文化的积累,就是这样一代一代通过礼仪的传承实现的。因此,礼仪在原始文化中,几乎表现在所有的活动中。礼仪相对语言来说,是一种比语言稳定得多的形式,它有类似于文字的功能。因此,礼仪发展的成熟程度,可以代替文字,作为文化是否发达的一个标准,甚至可以作为文明出现的标志。我们传统上认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绝不是以文字作标志的,而是以成熟的礼仪作标志。此点可留待后论。由于礼仪的这种功能,原始的活动,绝大部分是与礼仪形式联系在一起的。以上所述文字产生之前的种种发明和制度,之所以属于礼的范围,就是因为它们无法在这种礼仪形式之外独立存在。
礼仪形式,据现代文化人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大约起源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后期,兴盛于整个新石器时代。而文字,只是新石器时代末期的产物。故“礼”对于任何民族来说,都是起源于文字之前。这时的“礼”,是与原始民族的生活浑然一体的,是千百年来沿袭下来的,所以人们往往把它们称为“礼俗”或者“习俗”。这种“礼俗”,既是原始的生活方式,又是原始的文化,因而,原始的“礼”为任何民族文化之根,不独中国为然。既然如此,中国文化在有文字以前是根源于礼,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也正是因此,中国文化根源于“礼”,并不能从文字产生以前的这段历史加以说明,而应从文字产生以后的历史加以说明。这是中外文化走着不同道路的原因,也是中国文化特殊的原因。
关于这一点,必须追溯到中外历史的根本差别。中国历史与其他主要文明相比,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区别:一是中国历史是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一直到汉代以前,基本不受外来影响。所以,中国文化在这一段,既没有外来文化大规模进入带来的好处,也没有由于外来文化大规模进入造成的破坏和干扰。这自然就使中国历史的发展脉络比较清楚。如果把文化比作“基因”和“种”的话,那么,中国文化无疑是纯种的,它的发展,体现了一种不受外力破坏的自然历程。而外来文化的大规模进入,就会引起“种”的变异,而造成文化的转型。这就不是自然的历程了。中国没有这种转型的过程,所以其发展历程是一种自然演变。二是中国文化从来没有中断过传统,没有文化上的突然的大断裂。当然,这是与第一点相关的,外族入侵、大规模的外来文化的进入,往往是造成一种文化大断裂的原因。但也不尽如此,也有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文化中心的消亡或大转移的。例如,有的学者已经提出克里特文明、迈锡尼文明、哈拉巴文明、玛雅文明灭亡的真正原因是自然灾害或者生态的破坏。总之,不管何者,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世界史上的第一代文明,除中国以外,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灭亡了。这种文化的大断裂,造成了世界文化的突变,朝着文化转型的方向发展。独有中国文化,没有产生这种断裂,仍然沿着自身的固有规律向前发展。正是由于这点,人们称中国文化为“世界的奇迹”。[28]而这一特点,则是造成中国文化以“礼”为根本特征的根源。
礼文化是任何民族都曾经过的原始阶段的文化。这在有文字以前,已经开始形成独立的系统,发挥着各种社会功能。而且在文字出现的初始阶段,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文字的表意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礼仪在当时仍然是表意系统的重要甚至是主要的工具。而当文字的表意功能成熟的时候,礼仪也就会由于它的表意功能的完备性,而成为生活中无法去掉的内容。这时候,文字就会把这种礼文化记载下来。然而,正是在这个文字刚刚产生,或文字产生后不久的阶段,其他第一代文明就相继灭绝了,这就造成了文化上的中断。于是,那种先进文明中心的成熟的或正在走向成熟的礼文化系统,也就跟着灭亡了,因而没有相关的文字记载保留下来。那种用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往往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在法律上的区别,或者是被征服者、被压迫者的宗教异军突起而带来的宗教文化的大发展,等等。但中国历史没有走这样的道路。尽管有所谓三代的“革命”,但中国在文化上从来没有中断过。三代首领在登上华夏共主的宝座之前,三大部族实际上已经有着文化上的联系和友好关系。故征服只是上层统治集团的改组。虽有奴役关系的出现,但没有破坏基层社会组织,所以,无论是征服者还是被征服者,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社会生活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而文化也没有中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进入文明阶段的比较成熟的礼文化系统能够保存下来,并且能够“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礼文化系统不但没有削弱,反而随着华夏共同体成员的不断增加而不断扩大。所以,《礼记》所记载的“虞礼”“夏礼”“殷礼”“周礼”,虽有相“损”的内容,但相“益”的内容更多,故它们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随着文字的出现,这种礼文化系统不但没有中止发展,而且向着更完备、更深入的阶段前进。一方面使之形成了完备的礼制,另一方面,则使其表意功能更严谨和细密化,所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正是反映了这种严谨和细密化的程度。当这个严密的礼文化系统出现在文献上的时候,它已经成了华夏文化发展无法改变的方向。
现在,我们论中国文化的根源,实际是起源于“六经”。《汉书·礼乐志》云:“《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颜师古注曰:“《六经》谓《易》《诗》《书》《春秋》《礼》《乐》。”这就是中国文化除出土的文字材料之外,有文字记载的源头。我们考订中国有文字以前的历史,也应以此为根据。
在《六经》中,《礼》固是礼,不用说。《乐》亦是礼。这是因为古代的礼仪活动,都必须配以乐,“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29]像宗庙祭祀、朝聘、宴飨等,都必须举乐。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不举乐。如《逸周书·籴匡解》中说:“成年,年谷足,宾祭以盛,大驯钟绝,服美义淫。……年俭,谷不足,宾祭以中盛,乐唯钟鼓,不服美。……年饥,则勤而不宾,举祭以薄,乐无钟鼓,凡美禁。……大荒,有祷无祭,国不称乐。”可见,礼仪活动中一般都是举乐的,但根据年成的好坏,举乐的排场有异。只有大荒之年,除祷告外,祭礼取消,才不举乐。可见礼乐向来不分,乐是礼的一部分。
《诗》亦是礼。古人行礼,有辞,有乐,有仪,三者配合而不分。《诗》是古人行礼的辞的部分。如《诗》中的《雅》《颂》,都是宗庙礼仪和贵族礼仪活动表达感情的文辞。这种文辞都是配以乐的,如《论语·子罕》云:“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风》之部分,作为“诗言志”来说,也是经常被引用以表达感情的文辞,而且也是配以乐的。所谓“歌《诗》三百”就是证明。翻开《左传》,人们在礼仪场合引《诗》几乎是必备的项目。所以,《诗》一般都用于礼仪场合,故魏源说:“古之学者,‘歌诗三百,弦诗三百,舞诗三百’,未有离礼乐以为诗者。”[30]
《易》亦是礼。《礼记·礼运》中记载:“言偃复问曰:‘夫子之极言礼也,可得闻与?’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义,《夏时》之等,吾以观之。’”《坤乾》就是《易》,故《易》亦是礼。《易》为礼之故,盖在于“易”与“礼”,其本源都在于取象于天地,以类万物,以征人事。故“易”与“礼”实是同源同归,因而也就是同一种东西。这点,《周易·乾凿度》说得最为明确:“孔子曰:‘方上古之时,人民无别,群物无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于是伏羲乃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物之宜,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故《易》者,所以继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是故八卦以建,五气以立,五常以之行。象法乾坤,顺阴阳,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度时制宜,作网罟,以畋以渔,以赡人用。于是人民乃治,君亲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性。’”在这里,“礼”与“易”完全融而为一。
《书》是三代的典、命、文、诰,可以说是三代的政典。但在三代,政教合一,礼乐刑政是一个整体,其政,是以礼行政,所谓“为政先礼,礼者,政之本与”[31]是也。其刑,是以礼定刑,所谓“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32]是也。因而郭嵩焘说:“三代政教所以纳民轨物,无一不本于礼。”[33]“三代王者之治,无一不依于礼,将使习其器而通其意,用其文以致其情,神而化之,使民宜之。”[34]
至于《春秋》,乃三代王迹之末流。《汉书·艺文志》曰:“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乃称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借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可见,孔子作《春秋》,意在“正礼乐”,“寓褒贬”,“存前圣之业”,欲使王道复兴。所以孟子说:“《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35]《史记·太史公自序》亦云:“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因此,《春秋》亦本于礼。
由上可见,所谓“《六经》之道同归”,“同归”于哪里呢?即同归于礼。
关于礼是什么?虽然学者们的看法很不一致,但是关于礼的这种综合性质,看法却是基本相同或接近的。由此可见,“礼”——这个三代传承下来的东西,实际是夏、商、周三代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实际的社会生活。“礼”不过是所有这些东西的一个总名。“礼”在三代仍然是浑然一体的东西。故中国文化,在有文字记载以后,作为文化的总特征,仍保留了其原始起源方面的特点。《六经》是三代的经典,是有文字以来的中国文化的总源,而《六经》皆礼,则说明中国文化根源于礼,当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