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调解实战技法应用
- 黎清海
- 7字
- 2025-05-12 17:20:44
第二篇 实务知识
一、关于民间纠纷的相关知识
(一)民间纠纷的含义及性质
1.含义
民间纠纷是指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由于行为主体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公序良俗,以民事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以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为主要目的的可解性争议。民间纠纷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对于那些具有普遍性、多发性、广泛性、情节较简单、后果较轻微等特点的多种纠纷的概括。
2.性质
民间纠纷就其性质来说,属于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经过疏导、劝说是可以调和的。
(二)民间纠纷的内容与特征
1.内容
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是指民间纠纷主体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大体包括五大类: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类、生产经营性类、侵权性类、其他类。其中,其他类纠纷主要包括因轻微刑事案件引起的纠纷以及违反公共道德引起的民间纠纷等。
2.特征
一是纠纷大多源于利益冲突;二是纠纷形式涉及多领域、复杂交叠、变化多端;三是纠纷触发点增多,容易激化;四是有的纠纷涉及范围广、调解难度大。
民间纠纷从萌芽、潜伏,到发展、激化,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导致调解工作往往艰辛困难,除少数案例外,一般都不易在短期内解决;特别是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地和解,并心悦诚服地执行,更是不易。
(三)传统型和新型民间纠纷的类型
1.传统型民间纠纷的类型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民间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广泛性和复杂性,不仅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还有个人与集体、干部与群众、本区与外区之间的纠纷等。
民间纠纷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邻里纠纷和婚姻纠纷占主体,包括邻里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家庭析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琐事引发的口角或斗殴纠纷。二是具有经济内容的矛盾纠纷,总体趋势是数量在不断增多,但需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在逐步减少。三是具有区域特色的矛盾纠纷。此类纠纷在城区范围内主要表现为噪声扰民、光气污染、采光纠纷等;在农村,宅基地纠纷占有较大比重。
2.新型民间纠纷的类型
民间矛盾纠纷是不断运动变化的,在新时代具有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纠纷的类型具体有11大类:大规模征地拆迁改造导致的纠纷,群众与基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新兴商品房小区业主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城市建设中施工扰民的矛盾纠纷,企业改革中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引发的权益纠纷,城乡结合部混住的村、居民之间的纠纷,以及逐步增多的环境污染纠纷、旅游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互联网纠纷等。
掌握这些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就可以增强我们做好调解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有机拓展调解工作的范围,提升调解工作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