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支持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内涵的界定

(一)创新创业内涵

1.创新内涵

按照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Joseph Schumpeter(1934)的观点,“创新”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主要表现为采用一种新的产品和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以及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20世纪50年代以来,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不断涌现,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明显,理论界越来越关注技术进步理论和Joseph Schumpeter的“企业创新理论”。后来的学者在Joseph Schumpeter研究的基础上,发展并形成了“创新”研究的三个分支。一是技术创新理论,重点研究技术创新的规律,特别是企业技术创新。二是制度创新理论,重点研究经济或经营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变化。三是国家创新系统研究,Damanpour(1991)指出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John Bessant和Joe Tidd(2013)认为,创新过程的核心是识别机会、寻找资源、发展新企业和创造价值。现代管理学之父P. F. Drucker(1985)认为,创新赋予了资源一种新的能力,使其创造财富。Tidd J.和Bessant J. (2013)认为,创新体现在识别商机、寻找资源、建立企业和创造价值过程中。尽管学者从不同角度诠释了创新,但关于创新的定义尚未统一。本研究课题认为,创新是使用某种新技术、新知识,通过为客户提供某种新产品或新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创造价值的过程。

2.创业内涵

对创业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经济学家Say。他将企业家描述成把“经济资源从生产率较低和产量较少的领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和产量较大的领域的人”,他认为作为生产过程的中心枢纽,企业家收集信息、制定决策和承担风险,着重发挥其协调人、财、物、产、供、销的作用。J. A. Timmons和Stephen Spinelli, Jr. (2005)认为,创业是一种思考、推理和行动的方法,它不仅要受机会的制约,还要求创业者有完整缜密的实施方法和讲求高度平衡技巧的领导艺术。Knight(1921)认为,创业的本质在于创业者由于承担不确定性和风险而获取利润。Kirzner(1973)从创业者的心理特性角度定义创业,认为,创业者必须具有能够敏锐感知市场获利机会的能力。Stevenson和Jarillo-Mossi(1985)研究认为,创业是通过资源整合以发掘新机会的价值创造过程。Marc J. Dollinger(2006)认为,创业就是在风险和不确定性条件下,为了获利或成长而创建创新型经济组织(组织网络)的过程。我国学者林嵩等(2005)认为,创业是创造新价值的活动,既包括创建新企业,也包括大企业内开展的新业务。张玉利、陈寒松(2013)研究认为,创业包含创业活动和企业家精神两层含义,其中,创业活动涉及新企业创建、生存和初期发展,企业家精神是创业者及其团队在创业过程中所展现的抱负、执着、创新等品质以及独特的技能,这是创业者及其团队创建新企业和开创新事业所必须具备的。

综上可以看出,创业是一个过程,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其本质是一种新价值的创造活动,创业利润来源于对创新的回报,对风险的补偿,以及对企业科学管理的回报。

创新和创业是两个既联系紧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研究认为,创新是创业的本质和手段,创业是实现创新的过程(Joseph Schumpeter, 1934)。创新是创业的源泉,创业是实现创新的过程,创业活动本身就是创新。创业的成败取决于创新的程度,创业推动并深化了创新。

(二)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内涵

创新创业活动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是主体,环境是关键,创新创业深受政策支持的影响。

有关创新政策的系统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创新政策被视为一个系统,该系统内存在若干个组成要素,要素之间关系密切。创新政策是政府为了鼓励创新发展和利用创新成果而采取的公共措施,是一个多目标体系,涉及促进技术和信息在多个部门之间的流动(Lemola, 2002;Bessant and Dodgson, 1996)。创新政策实质上是政府施政行为的总和。纳尔逊认为,创新政策体系应该包括:专利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和大学支持产业创新的政策以及相关研究和开发制度(李刚、马丽梅,2015)。政府应该从增强企业创新源、提高企业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企业创新过程四个方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李志军,2016)。

创业政策则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或政策工具来增加创业机会,提高创业技能,增强创业意愿,从而提升创业水平,促进“创业型经济”发展(辜胜阻等,2008)。哈特(David M. Hart)认为,创业政策的功能是运用政府的管理能力减少企业创立之初的不确定性,为新创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创业政策体系包括创业教育、创业共识、资金可用性、税收制度及知识资本等(Kayne, 1999),旨在研究全球创业活动的态势和变化,发现国家创业活动的驱动力和创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作用机制。评估国家创业政策的全球创业观察组织(Globe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GEM)将一国的创业政策分为创业融资、政府政策、政府创业项目、创业教育、研究开发转移、商业及法律基础设施、准入制度、有形基础设施以及文化和社会规范九个方面。

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则是为了提高国家或地区的创新创业能力所制定的一系列公共干预的准则及所有的公共干预行为的总称。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主体分布广泛(杜红亮,2016),政策制定参与机构多、范围广,涉及科技、财政、教育、金融、税收、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它们必须相互协调、互为补充(李志军,2016)。东北三省拥有良好的科研资源,但是良好的知识资源对创新创业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其原因在于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宋冬林,2015)。现行的创新创业政策系统性不强,创业政策针对性不足,政策连续性不够,创业服务主体单一,创业氛围不够浓厚。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存在金融支持度不够、政策的制定上量化程度不足、政策总数较少等问题。

综上,本课题认为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是政府为了激发一国或地区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业成功率,在法律法规、投融资、人才、企业孵化、科学技术、中介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文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