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民健康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国民健康调查作为一项国家性的健康调查,一般都具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主要的组织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内容。

1.在相应的法律授权下,依法组织开展

多数国家的国民健康调查一般都在相应的法律制度下,依法组织开展。美国的国家健康询问调查受《国家健康调查法案》保护,这是促使调查工作可以持续进行的一项具体保障。澳大利亚的国家健康调查由1905年颁布的《人口普查和统计法》授权,由澳大利亚统计局组织实施,1988年出台的《隐私法》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提供法律支持。

2.明确的组织实施机构与分工合作

各个国家的国民健康调查的牵头组织机构有所不同,但一般是国家的人口统计或卫生部门。始于1957年的美国国家健康询问调查由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下属的国家卫生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NCHS)负责整体设计和数据分析,由国家人口调查局负责资料收集。自1960年以后,美国国家人口统计司合并进国家卫生统计中心,该中心具体负责调查项目的执行工作,主要包括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回收及数据分析与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澳大利亚的健康和福利研究所、国家和地区卫生局与学术研究中心等机构成立了健康统计咨询组,协助澳大利亚统计局确定调查主题,并由健康与老龄部为调查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加拿大卫生部和加拿大公共卫生署支持加拿大统计局获得资金支持开展调查,并有联邦政府预算资助,具体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及发布主要由加拿大统计局负责。

3.有专项资金支持与专门调查人力资源保障

国民健康调查的资金支持一般是由政府预算或由国家社保机构提供。有些国家则是在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帮助、支持下开展调查。在技术与人力支持方面,发达国家一般独立完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如非洲一些国家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援助、支持下完成调查工作的。例如,美国国家健康询问调查使用了大约600名调查员,由6个人口普查局地区办事处的健康调查主管进行培训和指导。指导员是公务员身份,调查员是兼职雇员,需要通过考试和测试程序挑选,并接受美国国家健康询问调查专门的系统培训。加拿大国家健康调查数据的收集工作由两组人员共同进行,访谈内容由加拿大统计局收集,身体测量方面的内容由维多利亚护理慈善组织雇佣与加拿大健康与福利部有合同关系的护士进行收集。

4.相对完善、科学的调查工具与方法

国家健康调查一般采用精心设计的调查工具以及身体检查来获取全面的人口健康基本信息,提供可靠和可比较的健康信息,以便更好地监测居民的健康水平、卫生系统的反应性以及其他健康相关的数据。此外,国民健康抽样调查还可以从卫生部门获得常规登记报告制度不能提供的一些重要资料,如长期的连续性卫生服务调查可以对社会卫生状况及卫生服务利用建立系统的动态监测制度。

5.严格的质量控制、隐私保护与充分的数据资源共享

为保证国家健康调查的质量,在整个调查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从调查员招募与培训到现场调查过程控制,都特别关注调查质量的把控。加拿大统计局作为专业的调查统计机构,有专门的调查员参与每次健康调查,这些调查员是加拿大统计局的正式职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除此之外,在每一次健康调查开始之前,加拿大统计局都会对调查员进行严格培训。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负责健康调查的整体工作设计与部署,人口调查局负责资料收集。调查过程中,任命最负责任和最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调查指导员和现场顾问,以保证调查质量。

此外,国家健康调查特别注重对调查对象隐私的保护和遵循伦理学要求,严格认真履行知情同意和自愿参与的原则,并与调查对象保持充分和良好的沟通;建立适当的数据共享机制,在健康调查结束后,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国家健康调查的数据和信息,或者向调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以便更好地服务健康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