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技术指导
- 胡建平主编
- 1354字
- 2025-03-15 04:14:06
第三节 测评对象与内容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分标准符合性测试和应用效果评价两大部分,针对以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分别进行信息标准的符合性测试和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的评价。标准符合性测试是指在实际生产环境中,对各医疗机构组织建设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分别从数据集、共享文档、交互服务等方面验证其与国家卫生健康行业标准的符合性;应用效果评价是指分别从技术架构、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应用效果等方面对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进行评审,包括专家文审和现场查验两个阶段。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申请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一、标准符合性测试
(一)测试对象
标准符合性测试对象是申请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及应用系统,或医院信息系统。作为测试对象的医院信息平台(或系统)必须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运行一年以上并通过初验,软件著作权证书、运行时长、初验情况及结论等均需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二)测试内容
标准符合性测试内容包括3部分:数据集标准符合性测试、共享文档标准符合性测试和交互服务标准符合性测试。数据集标准符合性测试依据包括《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WS 445—2014)、《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9部分:死亡医学证明》(WS 375.9—2012)、《儿童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出生医学证明》(WS 376.1—2013)等标准,测试电子病历数据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数据元值及代码等数据元属性的标准化程度。共享文档标准符合性测试依据包括《卫生信息共享文档编制规范》(WS/T 482—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WS/T 500—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2部分:出生医学证明》(WS/T 483.2—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0部分:传染病报告》(WS/T 483.10—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1部分:死亡医学证明》(WS/T 483.11—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6部分:成人健康体检》(WS/T 483.16—2016)等标准,测试电子病历共享文档的文档结构和文档内容的标准符合性。交互服务标准符合性测试依据为《医院信息平台交互规范》等标准要求,测试对交互服务解析、处理和响应的标准符合性。
二、应用效果评价
(一)评价对象
应用效果评价的评价对象是各医疗机构组织建设的、以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和基础设施。
(二)评价内容
应用效果评价的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技术架构情况,主要对评价对象的信息整合方式、信息整合技术、信息资源库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及门户服务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硬件基础设施情况,主要对评价对象的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以及网络设备等的配置、实现技术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网络及网络安全情况,主要对评价对象的网络带宽情况、接入域建设、网络安全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信息安全情况,主要对评价对象的环境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管理安全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应用系统(生产系统)建设情况,主要对医院临床服务系统建设情况、医疗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以及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情况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基于平台的应用建设情况,主要对基于平台的公众服务应用系统、医疗服务应用系统和卫生管理应用系统的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情况,主要对平台内互联互通业务、平台外互联互通业务等定性指标进行测评。